《继承法》中的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第(三)则: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一男子3岁还是5岁(我忘了)父母离婚,被判给了父亲。
33岁的时候出车祸死了,此时就涉及到继承问题了。
我请问:这时候,此男子的母亲是否有部分继承权?也就是问继承法第七条
“遗弃被继承人的,听说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之中的“遗弃”的司法解释是否包括了此男子的母亲的情形? 你好,母亲仍有法定继承权,不属于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形。男子的父母都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因此法院判给父亲抚养也可以,判给母亲抚养也可以,不存在遗弃被继承人的问题。如果母亲不抚养、父亲也不抚养,就把孩子扔了,可能构成遗弃。希望对你有帮助【北京传承专家团队】 不包括, 有继承权,不包括此男子的母亲这种情形。 可以肯定的给你回答:不包括这种情形 1、该母亲有继承权。肯定。 2、在继承得到的财产额范围内对儿子的债务承担责任。放弃继承,对儿子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当面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