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父亲的户口在我爷爷家里。因为奶奶过世也只有我父亲和爷爷的户口在里面。房子也属于产权房性质。产权也只有是我爷爷1个人,我的父亲的名字没有在产权证上面。但我爷爷不肯公正或立遗嘱的形式把房子留他的4个子女。其实继承。请问 假如我爷爷过世那天还没有立遗嘱或者公正的形式确认继承人。这个房子是按照什么形式分配的。 房屋产权和户口没有什么关系,没那么复杂,你奶奶已经去世,你爷爷要是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按照继承法进行法定分割,四个子女应该平均分割,也可协商分割! 4个子女平分 你好: 1、一个人的遗产继承权不是根据户口来判定的,所以你提出户口如何如何一点用处也没有。 2、如果你的爷爷奶奶是原配夫妻,同时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在你奶奶去世之前下来的,那么上述房产就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学习继承权。他们各占一半份额。并不是《房屋所有权证》只是写你爷爷的名,不是上述房产就都是你爷爷的了,更不是你爷爷自己就说了算。 3、如果你爷爷去世之前仍没有立遗嘱(你说的公证是指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遗嘱也可以是自书或口头的等等,但是将来这几种遗嘱不容易证明其真实性),那么根据的《继承法》规定,上述房产由你父亲这一辈的四个兄弟姐妹(包括你父亲)共同继承,权利平等,份额相等。也就是说每人四分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