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有三个儿子,在农村,经济条件比较差,他先给大儿子盖了房子,结了婚。后来婆婆生病去世,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我丈夫(老二)帮着他的父亲又盖了一处房子(旧房翻新,基本就是老二盖得房子)一九九二年初,老三结婚同我公公住在新房子里,同年十月份我们也结的婚,没房子(在城里租房)。一九九三年老大三番五次回来逼老人家把他们居住的房照改为他们名下(说两口子老打架,老人没办法给他们房照改了名)但这事当时没通过我们哥俩。事后我们知道的,当时也都没有去说什么,这事过去了这么多年,老大两口子已经分居多年,想离婚一直没有办理(还有一个已经工作的儿子)如今老人家已经93岁了,老三媳妇说老人不知道哪天要是走了的话,怕老大他们回来挣这一套房产,说要把现在住的这一套房子改为他们自己名下,您说老大已经有一套老人给的房子,他还有资格来挣这一套房子么?地 首先要确认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是老人的,那么作为继承来讲,到老人过世后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话按现在国内的情况来看3兄弟会各自都有份.并没有什么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就没有资格有继承权.这方面打官司的话举证很烦琐,也很耗时间.所以有必要的话还是想办法让老人立遗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