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与红是夫妻,结婚已十几年,育有一男一女,二人无房,与明的父母同住,房屋产权为明的父母所有。明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均已出嫁。08年明因病去世。明的父母因悲痛也相继去世。今年明的姐姐与妹妹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父母房产。想问法院会怎么判?红与其子女会不会被赶出来。 明先于其父母死亡,明的孩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就是明的孩子可以继承应该由明继承的遗产。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明的孩子和明的姐姐、妹妹平等继承。 红一直和明的父母住,如果在明死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这点需要有证据证明)。也就是说红、明的孩子、明的姐姐、妹妹四个人平等继承。不管红能不能继承,他们的孩子是一定可以继承的。 至于能不能被赶出来,就不好说了,不过红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和孩子没有地方住这个困难,能不能解决就是法院依法判决的事情了。 不应被赶出来,具体分析如下:1,继承。明去世后,其也红的财产先分出一半为红的财产,另一半则由红及明的父母共同继承。2,明的父母去世后,他们的遗产 应则他们的子女,即明的姐妹及明来共同继承,各为三分之一,但明先于被继承人即明的父母去世,故明应继承的部分则由明的子女,即明的一男一女来代位继承。3,鉴于明的父母生前即与红和明居住一起,故,在明父母去世后,亦不宜让红搬出居住。 1.红与其子女有对明的代位继承权,2.和其两个姑姑共同分割其父母留下的所有遗产.所以,你们不必担心会被赶出来 红与其子女应该不会被赶出来。因为房屋产权为明的父母所有,虽然明早于其父母去世,但是他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 红与其子女应该不会被赶出来。明的孩子可以和明的姐姐、妹妹平等继承权利。 不会的,明的两个子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其祖父母的遗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