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2002年临终前遗嘱写的是全部遗产给小儿子,但是因为小儿子不孝顺,老人又想改遗嘱,可是在医院里,再加上小儿子在中间作梗,遗嘱终究是没有改。现在小儿子想办房产证,需要我们两个其他子女签字,其中一个站在中间立场上。请问这个房子我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吗?要是打起官司来,能赢吗? 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小儿子有上述行为,你们可以主张他丧失继承权。 或者从遗嘱的订立不合法律规定,主张遗嘱无效,当然这是要证据来支持的。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合法有效,那么除非出现上面两种情形,否则就只能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了,学习台湾遗产继承法。你们的理由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额,遗嘱没改,官司基本上是打不赢的。。。 可以庭外协商,如你签字叫他补偿你些钱,我想这是可以的 遗嘱有效,应当遵照遗嘱约定继承遗产。 楼主:您好! 从法律概念上说,遗嘱还是没有改,所以财产还是归小儿子所有,补偿问题,只有你们协商了,官司肯定输 要看具体的证据。比较难。继承。找律师面谈。 按继承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所立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能证明老人是受欺骗立的遗嘱,对比一下继承。或许还有希望,这个就要看能否搜集到证据以及法官能否采信了。如果无法证明的话,那样对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只能按遗嘱继承来进行了,房子是老人和他的老伴共有的话,房子的一半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剩下的另一半是其老伴的财产。祝你好运!!! 官司是肯定输的,因为有明确的遗嘱,财产给小儿子,但毕竟小儿子不孝顺,在道德上也说不过去,所以你可以尝试协商,应该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一定的帮助,也希望你能获得你应该有的财产!祝福你! 遗嘱虽有效 可小儿子实际不孝 那么就要协商来解决 这可以说是个突破口 但上升到法律 那就会按遗嘱办的 因遗嘱有效 1.老人还在人间的话,可以通过公证遗嘱改变先前的其他遗嘱。 2。看着继承法案例。老人已过亡的话,若遗嘱处分的房产是老人生前的夫妻共同财产,老人所立遗嘱只能是处分自己部分的有效、处分其丈夫部分的无效。你可以此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遗嘱没有最终修改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遗嘱继承,财产应当归属小儿子所有。 继承法中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虽然小儿子不孝顺但也没到了遗弃和虐待老人份上。 如果老人健在,可以请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其法律效力上高于自书或者代书遗嘱。而且法律规定见证人不包含继承人,小儿子也就不能干涉。 如果老人已然不幸去世,可以通过协商和民事行为能力想办法。 遗嘱终究是没有改,若是不能举证出老人有修改遗嘱的证据,应当按照按照老人的遗嘱办理(遗嘱合法)! 关键是:找出老人有修改遗嘱愿望的证据和遗嘱中不合法的地方(推翻原来遗嘱)为有突破口! 要拿出老人想改遗嘱和小儿子在中间作梗以及小儿子不孝顺的有力证据才行。否则,遗嘱有效,应遵照遗嘱执行继承。 你好: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老人对之前的遗嘱已经表示反悔了,想另立遗嘱,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话,那么之前的遗嘱就无效的。 但问题是,以前的遗嘱有书面的表达形式,证明是老人的意思表示,可你说的之后老人反悔的情况,口说无凭啊,你如何能证明呢?如果没有证据,那官司就打不赢了。 现在小儿子要过户房产,需要你们的签字,你们可以通过这个方式与其进行协商,他如果诉讼的话,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沟通的好的话,还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 法律上 遗嘱最大 事情已经过了7年了,从法律上来讲遗嘱是有效力的,除非你能证明老人是被欺骗后写的遗嘱,而事情已经过了7年,法院基本是不会支持你的,一般也没什么证据 这种事情只能私下协商了,一个不会伤了兄弟姐妹的关系,另外多少还是可以给你们点补偿的,也看你们各自的经济现状了 法律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解决的,有时候还是道德在发挥作用! 老人现在就是改遗嘱也没法律效力了,精神恍惚或者头脑不清晰的时候做的遗嘱法律不承认的。 你是小儿子的兄弟姐妹还是其他关系啊,不管什么关系现在也没什么理由让遗嘱撤回了,除非你可以证明最初立遗嘱的时候老人心智不健全这样可以驳回上面的遗嘱啊。 你现在可以不再房产证上签名字让他补偿一部分钱给你再签吧。 遗嘱效力大于法定效力,也就是说,有遗嘱的必须按遗嘱继承。按照老人的意思(遗嘱),其全部遗产应当给小儿子。 至于你说的小儿子不孝顺等问题,与遗嘱继承无直接关系,不影响遗嘱继承, 你觉得老人想改遗嘱只是一种推测,并不能证明他确实要改遗嘱,况且,事实上遗嘱没有改。 当然,你们照顾多些,可以找他协商适当考虑一些。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你们没有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