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10几年前离婚后 带着我经得姥姥姥爷同意住在老爷名下的房子里,老爷去世前在我们不知情的请境况下把房子写给了大姨,姥爷去世后,通过法院,大姨得到了遗产房,并过户,现在我和我妈妈身体都有病,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只能靠妈妈打零工和政府低保过生活,没有第2套住房,没有条件租房,可我大姨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条件法院会执行么。或者她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拍卖么?谢谢请尽快回答。 1、“把房子写给了大姨”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你姥爷通过遗嘱把房子产权都给你了大姨? 2、你姥姥是否健在?因为,房产属于你姥姥、姥爷的共有财产,如果你姥姥健在,你姥爷的处分行为是有瑕疵的。 3、如果你姥爷的处分行为合法,那么你大姨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 4、你大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什么?是让你空出房屋吗? 请叙述清楚,否则无法给你准确的法律意见! 1、你的大姨通过继承,得到了遗产房,是合伙取得的; 2、法院当然要执行,如果你介绍的情况属实,可以请求法院暂缓执行; 3、房子是你大姨的,她收回房子即可,没有必要拍卖。 如有帮助,请采纳! 法院不会执行的,法律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利,除非你大姨能提供你们银行有存款和高消费或者有其他住房的证据,否则是执行不了的。 房子是在姥爷名下,但房子是你姥爷的婚前财产吗?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房子应该算你姥姥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你姥姥和姥爷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话,这份遗嘱的效力就待定了。 但如果可以确定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这样的话,你最好还是协商解决,或者你们可以试试支付一定的房租。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您大姨所有。作为房屋的产权人其有权处分该房产。对于该房产的拍卖是有可能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