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很复杂: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有一处房产,现由我和妈妈爸爸居住,老人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们一家三口一直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奶奶生前全部医药费(瘫痪两年)和生活费死后安置全由我们一家承担。 其中大儿子死于奶奶之前,有一女儿。大伯母在大伯死后改嫁,生前也没有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遗嘱继承。连奶奶死后多次向她们打电话,也没回家更没出一分钱。请问下大伯母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爷爷先过世没有遗嘱,奶奶死前留有遗嘱将她所属部分由我父亲继承。 请问法律规定我父亲现在相当于占了百分之多少的房产? 余下部分应怎么分配? (我大伯母她女儿还有姑姑是否也有继承权?有的话继承多少?) 首先你奶奶留有遗嘱说属于他的部分留给你父亲,那么你奶奶占有的财产包括你爷爷生前与你奶奶共有的财产的一半,然后你爷爷死后你奶奶继承的你爷爷的遗产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你奶奶总共占有的财产是你们家财产的5/8 然后你父亲现在可以占有的财产包括从你爷爷处继承遗产的1/4,你奶奶处获得的5/8,一共占有遗产3/4,你姑姑所能分得的遗产仅为从你爷爷处说的遗产的1/4 你大伯母不能分得遗产,但是你大伯父的女儿可以继承到本应该分给你大伯父的遗产,即所得份额同你姑姑遗产一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