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某(60岁,老伴早年去世),有一子一女。子王甲与朱某结婚,生有一子王丙;女王乙与张某结婚,生有一子张甲,王甲1996年因车祸死亡。王某因病也于两个月后死亡,没有留下遗嘱,留有大量遗产。在遗产分割之前,王乙也突然死亡。请问:
王某的遗产如何继承?为什么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王丙和王乙继承。其实父母去世房产继承。王某去世,遗产由子女继承,但是王甲先于王某死亡,王某的儿子王丙代位继承,王丙和王乙各取得二分之一。王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并不影响她继承的权利,王某死亡后,王乙已经法律上取得了继承的遗产,王乙死后,她应当继承的份额由她的丈夫张某和儿子张甲继承 由王丙代位王甲继承和王乙继承,份额二人平均 没有遗嘱,王某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分割,王丙代位继承应由王甲继承的份额,张甲转继承应由王乙继承的份额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已逝;儿子王甲应继承的份额有其子王丙代位继承;女儿王乙应当继承的份额仍由王乙继承,其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主要包含张某、张甲) 您好。相比看http://www.5law.cn。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王甲和王乙来继承。但是由于王甲在王某之前去世,所以由王甲的儿子王丙代位继承。其次,王乙在遗产继承开始后分割之前去世,所以由王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即由张甲和张某继承。 由王丙、王乙的继承人(张某、张甲)继承。 由王丙代位继承。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由王丙、王乙继承。 王某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王某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继承。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得知,王某的父母和配偶都已不在人世,儿子王甲又先于王某去世,所以王甲应继承的份额由其儿子王丙代位继承,王乙是在遗产分割前去世的,所以依法取得了继承权,王乙死后,王乙应继承的份额由她的丈夫张某和她的儿子张甲继承 王甲先于王某死亡,王丙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代替王甲继承王某的遗产,而王乙在王某之后死亡 ,其子张甲可以转继承王乙的份额。最后也就是,王某的遗产由王丙和张甲继承。 王丙代位继承,张甲代位继承 纵横法律网 余春灵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