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房产策一

时间:2012-02-15 04:02来源:皇甫 作者:張小鬧 中国法律网
[原创]房产策一(0/1178)

一、中国的土地有限,但中国的人口也是有限的,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中国13亿人口只会减少,不会增加。而人对于房屋的基本需要是有限的。一个三口之家,有90平方的房子就足够了;一个三世同堂的五口之家,有120平方的房子就足够了。楼房可以加高,房屋可以增多,而人口不会加增。由人口的数量,就能计算出将来所需房屋的面积,由房屋面积就能计算出所需土地的面积,由土地和房屋的面积,就能算出需要多少钱。由一年可完成的工程量,就可以知道一共需要多少年完成。山再高,也是有高度的;海再深,也是有深度的;路再长,也是有终点的。所以,让所有人都能住上房,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是完全可以计算出来并最终实现的。

中国有13亿人,如果国家每年解决1亿人的住房,13年就可以完成;如果每年解决5千万人的住房,26年就可以解决;如果每年解决2千5百万人的住房,52年就可以完成。不知道现在一年能建多少住房,能解决多少人的住房。

如果国家每年能解决4%的人口的住房,那么,25年后就能解决全国所有人的住房问题。4%是保底的,只能多,不能少。中国人口有13亿,其中4%是5千2百万,我们凑个整,就按6千万算吧。如果一家三口人,三口人算一家,那么,一年国家要解决2千万户人家的住房。如果按13层四个单元的小高层计算,13层小高层有104户,就按100户来算,那么全国每年要建这样的楼房20万幢。如果一个小区的楼房数为20幢,那么全国每年要兴建1万个这样的小区就足够了。这样,用25年解决全国人民住房问题或是让所有人都住上楼房就完全可以完现。不知道一年内全国会兴建多少个小区,解决多少户的住房。小区越多,需要房子的人就会越少。

住房问题完全可以分批分次的解决,只要排好队,就不会乱,也不会抢。

二、当今房价高涨的原因有两个:

没有力量对商品房价格进行制衡;政府态度不明朗,造成民众恐慌、浮燥,也造成了房地产商有恃无恐。

1、现在只有商品房一家在唱独角戏,公房却一直只是个传说,廉租房光听电视上说过,没见过。

2、罗斯福说;"恐慌只因恐慌而恐慌。"林肯说:"许多时候,困难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政府几次没能控制住市场,情况对民众越来越不利,这种不利持续了7年,并还在持续。市场一直处于失控,百姓在巨大的的变化中,一次次的希望破灭,一次次的无能为力,看不到希望,找不到靠山,一如没有根的浮萍,随波逐流。一有风吹草动就慌乱不已。而政府没有明确的计划、长期的策略、得力的人才及明朗的态度。百姓不知道自己那辈子才能住上房子,政府有没有能力管,他们害怕,他们除了接受现实,除了无奈,什么也做不了。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国家出面安民,稳定人心,告诉百姓,他们不用担心,他们一定会住上房,并且是在那年那月那天。人为希望而活着,有了希望就好办。商鞅立木为信,为变法取得了民心。百姓心里有了底,就安心了,有国家做靠山,有政府作保证,就不慌了。但政策要合于实际,否则不是福反是祸。政策须长期、持续、稳定,至少50年不会变。国家以信义为本,以正道立国,自古君无戏言,岂可朝令夕改。百姓既迷惑又恐慌,社会又那里会安定。一如商品,要想在市场中站稳,就要有好的品牌,这样就能经得起低价品的冲击。

当然百姓买房也过于急燥,一下子都买上房子是不现实的,中国国力财力有限,那能一下子盖那么多房子。国家不可能把所有钱都投到房产上,国家是要生产的,是要发展的,用钱的地方很多。在《资本论》和《国富论》中都提到,土地不是商品,因其不是劳动所得,房地产一如股票、期货、货币、古董字画,具有投机和囤积的属性,其本身并不能产生货物和创造财富,只是像货币具有像征性的主观价值。一如货币值多少钱,不是货币说了算,而是国家说了算,说它值钱,就值钱,说他不值钱,就不值钱。不像商品,值多少钱,自己说了算。20年前一包烟能换20个馒头,今天一包烟还是换20个馒头。烟和馒头价值没变,继承。因其是商品,本身就有价值,其价值以其中包含的劳动来做为计算标准,其价值恒定。因为地皮不是劳动产品,其价值,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由市场来主宰,说它值多就值多少,说再多也不多,说不值钱,说一文不值也可以,因为它没有一个价值标准来界定。另一个方面,住房是生活必须品,人不能没有房子住,住到大街上,又不能像在农村有地皮能自己建房,解决百姓住房,是刻不容缓的。

当年这地球上最富有的是中国和西班牙、葡萄牙。两牙从美洲掠夺了世界上90%的贵金属,按理说是天下第一富了。而两牙只知挥霍,不知道发展实业和商业。所以钱都跑到英国、法国、中国那里。两牙并没有富下去。法国人拿到钱后,都放到银行里存起来吃利息。中国也是很有钱的,当时中国都用真金白银做来货币流通,是世界第一富,而中国的商人的钱都用来买房置地,而不是放到产业中扩大规模,因为没有足够的规模和资本支持,最终没有出现质的飞越实现大工业生产。而中国百姓的钱都用来买房子,多娶几房姨太太,摆阔,发丧,赂贿官员,买大烟抽,大兴土木,捐官,都用在了这些不能创造财富的事上。中国商人骨子里的梦想还是想当一个四平八稳的地主老财。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却拿来造鞭炮了,而洋人却拿来造枪造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并让中国屈服了一百年,割让了大片的领土。当年英国穷的连修一条铁路的钱都没有,不得不向民众借债,但英国通过股市向百姓融资,将有限的钱集中给企业,用于发展实业和商业,没多久两牙的钱就变成了英国的钱,后来英国成了世界工厂,并打败几乎所有的国家,成为了日不落帝国,英语从此成为世界通用语言,直到今天。美国起初是个穷国,联邦政府债务磊磊,美国有过剩廉价的土地,人们热衷投资,人们将有限的钱,投到股市,用于生产,美国企业有了资金,很快发展成来,后来美国超过了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当年的甲午海战,大家都知道,日本从天皇到平民都勒紧了裤腰带,捐钱购实铁甲舰,而慈禧为了她的大寿挪用了北洋水师的军费去修颐和园了。到头来赔给日本2亿两白银。如果钱投到房子,十年后就是旧房子了,三十年后就是破房子了,四十年后,你不想拆,政府也得给你拆,五十年后就是危房了,不用地震,它就能倒。如果投到实业中,10万,就会变成20万,20万就会变成50万,50万就会变成100万。这就是钱能生钱。

所谓经济不过是生产、流通、消费三个过程,钱经过了这个三个过程后,就变多了,钱一次次的经过这个过程,一次次的变多,这就是增加财富的方法。钱只有放到流通中才能发挥它的作用,体现它的价值。钱是用来流通的,钱要用在刀仞上,钱要用来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如果中国的家庭都把钱放在房产上,那么就没有了消费,没有了消费,生产也就停止了,生产停止了,经济就停止了。民族的未来在于教育,一个孩子从上幼儿园到上完大学,其中的投入也是大的惊人,如果一个家庭把钱都放到了房产上,那么就会没钱来发展孩子的教育。中国输掉了教育,也就失掉了未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个国家在遇到经济寒冬时,要有储备金来过冬,一个家庭把钱都放到房产上,那么冬天的时候又如何过冬呢。

大家都知道,1928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了日军侵华,德国纳粹的崛起。1928年的经济危机是由美国当时房产借贷危机引起的。去年的经济危机,又是因为房产按揭没人还,使银行负债造成的,还听说什么房地美怎么样,新闻中说,美国有一处房子出价1美元,卖半天也没卖出去。90年代,日本开发东京湾,东京湾的地皮卖到了天价,还在疯涨,直到后来崩盘,造成了日本经济的长期萧条,十多年过去了,日本经济萧条。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当市场的自由竞争走到头的时候,政府就必须出手,罗斯福就是这么做的,后来他成功了,并因此打赢了二战。为什么会有经济危机呢,《国富论》中说是因为人的贪婪。伟大的科学家牛顿说:我可以计算出从地球到月球的距离,却算不出人心的贪婪。房地产是一个足以引起经济危机的产业,并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反应。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只有知道自己何时该退出的人,才会立于不败之地。

让全中国人都住上房,至少要30年,现在让所有人都住上房,不太现实。而且依据缓急和具体情况,现阶段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需要买房,把有限的房源给最需要的人。把人分为5批或6批,5年解决一批,一批一批的来解决。现在大家没有钱可以先租廉租房,买不起商品房,先买公房住着。总之,要让大家都有房住,房产继承起诉书。总之要一步一步的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廉租房、公房或商品房。只是公家的廉租房和公房,那辈子才能盖出来,没有房子怎么选。

三、利益绑定

将政府及政府的官员利益都与百姓住房绑定在一起。就像从前打仗用耳朵来计功一样。这样将整个政府所有人都拉到了同一战船上,只能进不能退。如果官员的赏罚与住房率挂钩,官员也就不敢懈怠。将此事做为中央和地方官员政绩的第一指标。能者升,庸者迁,借机敛财者,杀。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

做这样的事,需要勇气和智慧。古有酷吏苍鹰袁盎,不畏权贵,不畏生死。中央当成立房改组,长期负责此事,选非常之人任之。非常之事乃须非常之人。非非常之人,不能成其功。授予临机专断之权,并委保密部门协助收集各地信息。天地人和,方可成事。孙中山创建黄埔军校,有了现代军队;毛泽东土地改革,使耕者有其田;邓小平,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人人有饭吃。今天谁来完成房产及宅地改革,使居者有其屋。重症下猛药,婚姻继承法案例分析。乱世用重典。慕仁义而弱乱,不慕仁义而治强。谁敢横刀立马?惟我彭大将军。苦战思良将。

不知道这是时代的呼声还是人们的一厢情愿。

将住房问题,纳入长期国策。

怎么解决这么问题,还没想,我很忙,没时间想。

四、以房养房

政府出让土地挣的钱,房地产的相关税赋,牧业税收,房地产带动的相关产为的部分税收,都用于发展公房。这也是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用商品房来养公房。

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天下的土地是天下人的土地。政府把公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了,总该给这些"地主"们有所交代吧。

公房的比例,以当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及流动人口的比例来计算。公房是公有财产,不是私有的,不过公私参股买公房也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一个人有了商品房后,公房就要收回。一个人的存款超过了购买两套商品房的费用时,公房也要收回。为防止国家土地使用权过分私有,一个人的商品房数,在同一城市不能过三套,在全国面积不能过万。一年内,个人出卖二手房数不能过三套。土地使用权由70年降为50年。土地一如沙漠中的水,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水一如粮食是战略资源,就算外国出高价购买中国的粮食也是不会卖的,一个国家的粮食一旦依靠进口,那这个国家的主权就危险了。水和土地也是这个道理。沙漠中,水如果分给大家,就都能活着,如果只给一个人,只能活一个,而多余的水就白白浪费了。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道得一以存,万物得一以生。一盆水对于我们不算什么,给了鱼,鱼就可以活下去;一块钱对我们不算什么,给了快饿死的乞丐,他就能活下去。天地之间,贵生而恶死,万物向阳而负阴。

中国耕地紧张,用现在的耕地养活这么多中国人,已然是个奇迹了。公房是给穷人住的房子,是住房保障的最低底线。公房永远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对夫妻就只有一套。就如现在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媳妇一样,娶多了就是重婚罪。本来就是狼多肉少,要是许多人都娶媳妇娶过剩了,那就一定会有一大邦大老爷们要打光棍了。公房就是防止这种不公平的现象而存在的。有钱没钱在公房面前都是平等的,帅与不帅在娶媳妇的问题上都是平等的。

廉租房是可以长期租的房子,合同最长可长达50年或更长。由政府用信誉担保,而且做为国家的长期政策。公房可以是这样:土地是国家的,地上建筑是集体或个人的。因为土地不用购买,施行分配制,一人一份,没有人多,也没有人少。而地上建筑是要付成本费或用来购来的。因为土地不是劳动产品,是自然存在的,所以不用购买,而地上建筑却是劳动产品,是有价值依据的,两者性质不同。每个人分配的宅地一如自己的影子,实行终身制,生而既有,死后即消失,不转移,不买卖,不继承。人天生没有房子,却天生有宅地。宅地不用买,地上的房子却要用钱来交换。天赋人权,农民生来就有田地,牧民生来就有草场,居者生来就有宅地,亦如国家生来就有领土。领土是国之根本,亦如人权是人之根本,绝对不能拿来买卖,这就是义之所在。

城镇土地可分三种:工商业用地、居民住房用地、公共用地。商品房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廉租房、公房、福利房属于居民住房用地,公园、博物馆、政府机关等用地属于公共用地。我想在其中只有工商用地,是要用土地出让金,而后两者,是不需要,要分别对待。而居民住房用地是划分出本辖区内所有居民住房用地的最基本面积,做为最低限度的保留地。也可以分期划拨,例如每十年划拨一次。

天下的土地是天下人的土地,人人得而居之。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亦应为共有。亦如古墓中的文物,为天下人共有之,所以不是盗墓者拿到了就是他的,大家会说他是偷的,是偷的大家,是不合法。而如果是国家发掘这些文物,大家就认为是合法的。因为国家者,公器也。孙中山先生说:天下为公。孙中山先生就提出过三民主义:民权、民生、民主,其中就有平均地权。只不过他没有做到。而毛泽东提出要让每一个农民都能分到一块自己的田地,因而天下的农民像河流一样汇聚到他身边,拼了命为他打天下。当年林肯颂布了《宅地法》和《解放黑奴宣言》,让南方的黑奴都跑来帮助自己,因而取得胜利。利天下者,天下利之。

政府是做后勤的,政府要保障人民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有病看、保障安全及公平,那么百姓就会安心生产,安居乐业,天下太平。

外籍人员一般在中国只有居住生活达20年以上者,才可购买商品房,之前就能租房,当然政府也可以为其提供廉租房,只是价格贵那么一点。这个限制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直到这个规定取消。

等到有一天,宅地不是能用钱能买到的时候,宅地也就不值钱了。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