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6 转继承的法律规定"史上人数最多继承案"如此了结转继承的法律规定"史上人数最多继承案"如此了结 日期:2010-11-02《法治周末》法治周末特约撰稿孟亚生 一起祖产继承官司,原、被告加起来共75人;一座深宅,历经晚清、民国、新中国,时间跨度近150年;一部"活的继承教科书",除了正常顺序继承之外,还包含了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 这些因素,足以使此案具有"标本性"意义,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在审理时,适用民俗习惯,结合法律、法理,并据此作出判决 《法治周末》近日获悉,原、被告加起来共75人,被称为史上人数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继承类型最全的祖产继承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目前,原、被告双方正在静静等待政府拆迁补偿款发下来,然后依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分配。 "下关首富"建百年豪宅 这起创造多项法院审理之最的案件,起因于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1年多以前接到的一个特殊的诉状。 2009年8月,谈中福、谈欣父女二人到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起诉李文思等35位李氏家族成员,要求分享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内近千平方米"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的继承权,同时请求法院对老宅继承分配方案作出判决。 "原告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原告与老宅又有什么联系?" "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由谁所建?建于何时?目前产权人为谁?" 接到诉状后,法院立即围绕老宅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经调查得知,老宅为安徽滁州来安县人李均泰所建。1856年,李均泰为避乱只身一人从来安县水口镇来到古城南京闯荡。经过一番打拼,他很快成为"下关首富"。1864年,李均泰置办地契,在现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内大兴土木,修建李氏豪宅。 老宅呈正方形,每边长30米左右,老宅被平均分为4个部分,犹如一个"田字格",宅内的青石板、雕花窗棂,虽经多次翻修,但古风犹存。 李均泰生了五房儿子,分别为李云鑫、李殿甲、李云海、李锦文和李云生。此后的一百多年间,李家子孙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辉煌一时。 面临拆迁后人争补偿款 李家老宅,150年来传承了整整6代人,其间从来没有分过家,只在民国二十四年,即1935年,因为地契在多年前被火烧掉,李殿甲向民国政府重新申请了土地所有权登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应李家人的申请,制作了一个以李家第三代中李文昭、李文亮、李文思、李文涛、李文馨代表各自的父辈继承老宅产权以及第四代中的李正瑞为共有人的房契,不过房契当时并未发放。李正瑞是长房长孙李文治的大儿子,因为李文治当时已经去世,故作为长孙代表继承产权。1958年,老宅因"社会主义改造"收归国有,2009年6月,南京市下关区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向李家后人退还了所改造的房屋,核定产权为800平方米,言明由产权人自行管理。 2009年上半年,南京旧城改造正如火如荼进行,这处百年老宅即将面临拆迁。据了解,同样地段的拆迁安置价格,每平方米约8000元,这处老宅的补偿费达六七百万元。 "这笔补偿费究竟该归谁?"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李均泰的后人先后召开过七八次全家族的会议,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尤其对五房李云生的后人(谈忠福及其女儿谈欣)的继承权,家族内部争议很大。李家人认为,谈欣的母亲李正凯并非嫡出,而是李家养女。正因为如此,谈忠福、谈欣父女将李氏家族成员起诉到法院。 是否应该照顾"封建特权"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审查了该家族的谱系,奔赴湖南、湖北、河南等地开始了艰难的查证工作,发现由李均泰繁衍出来的后人有130多人,除了已去世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还有40多人。于是,这40多人也被一起追加为被告。 2010年1月21日,法院专门召集家族成员召开协调会,就家族成员的姓名和身份进行了确认。接着,主审法官最终确定权属明确的应继承房产面积为737平方米。 今年4月30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75名有继承权的李家后人从山东、湖北、海南等地纷纷赶到南京,出庭参加诉讼。 法庭上,围绕如何继承、分配老宅房产份额,大家争论不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分配方案。经过激烈的讨论,大多数人倾向于"5+1"的分配模式。 实行"5+1"的分法,也就是按照"五房"+"长房长孙"的分法,各占六分之一。所谓"五房",就是把这些当事人按照血缘关系,分别归到李均泰5个儿子的谱系中,各家派代表领一份,回去以后在各房内部自行重新分配。而之所以要把长房长孙单列出来,是因为其对家族贡献较大。 但这种模式之下也有矛盾,有人认为,长房长孙多分一份的观念是封建特权,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认为还是依照五房分配比较合理。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被告内部意见一时也无法统一,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 依民俗判案获原被告认可 9月16日,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经过酝酿和反复讨论,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通过咨询知名民俗专家和民法专家,决定采纳"5+1"的分配方案。 审判法官解释说:宣判之前,合议庭专门咨询了民俗专家,了解到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不少地区在遗产继承时确实有长孙多得一份财产的习俗。之前开庭时,你知道糖尿病食疗养生。本案75位当事人中,多数人也表示,按照传统,长孙应享有继承权。最重要的一点,在历次的房产权属登记中,李氏家族的长孙都作为单独的分支列出。 1935年,在当时申请土地所有权登记时,就认可了李正瑞作为长房长孙代表人可以多得一份。 1953年的房地产登记是延续1936年的土地所有权登记状况进行的,仍然认可李正瑞为长孙的大儿子,作为长孙代表继承产权。 为避免当事人在今后的拆迁补偿分配中产生矛盾,法院经过细致计算,在判决书中明确了75名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此案原告谈忠福、谈欣是五房李云生的后人,李云生生有一子李文馨和一女李文琴,谈忠福的妻子李正凯是李文馨的养女,因李正凯已经去世,所以李文馨1/12的房产就由谈忠福、谈欣父女俩继承,法院判决父女俩各自继承老宅的二十四分之一。 从法院判决书中可以看出,此案继承份额最大的分得了40.9平方米的产权,最少的仅有0.256平方米。这意味着,最多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30多万元,最少的2000元左右。 10月20日,《法治周末》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目前,双方正在静待政府拆迁补偿款发下来,然后依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分配。 ■延伸阅读 目前,各地像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的祖屋还有很多,为了日后省却许多麻烦,建议在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变更 专家建议:及时明确祖产产权避免亲人相恶 南京大学民法专家接受采访时说,父母房产继承。此案虽然尊重了"长房长孙"多得一份的民俗习惯,但主要还是根据当初的土地登记证。法院判决房产等不动产继承案件,第一要认的就是土地登记证和房屋产权登记证,根据登记证的名字确定所有权人后再确定继承份额。 该专家解释说,这是物权的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决定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关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 此案中,李正瑞是土地登记证上的6个人之一,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完全可以认定他已取得了六分之一的份额,因此法院判决他的后人多得一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该专家说,李氏家族祖产继承之所以如此复杂,就是因为这处老宅自1935年以来,就没有根据家庭人员的变化进行过明确的房屋产权登记变更。虽然现在的族人们都能说出很多变迁的"细节",但白纸黑字落在纸上的只有一份土地所有权证。 专家建议,目前,各地像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的祖屋还有很多,为了日后省却许多麻烦,建议在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变更。现代人对房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要避免这种亲人相恶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地进行明确的产权登记变更。 世界上最珍贵的并非金钱、财产,而是一种割舍不断的亲情,通过此案件,这个大家族的很多人从原本互不相识,到重新聚在了一起,这种亲人间的联系,其实才是最宝贵的。该专家强调说。来源:[法治周末] 附:75个李白后人"不均分"老宅遗产方式特殊(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2010年09月17日04:01 李白后人房产继承案昨天宣判,继承方式很烦很特殊,最雷人的个人份额达到53/8640 因为拆迁,位于南京下关区的一处老宅,在今年引起了广泛关注:享有该处老宅权益的人不仅多达七十多人,而且疑似大诗人李白后代。下关法院受理了这个大家族的分家析产案件。昨天,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作出一审宣判。 事件回放 祖宅面临拆迁引出75个继承人 该案所涉李氏家族先祖叫李均泰,一百多年前从安徽来到南京,于清同治三年在今下关热河路103巷置下一片房产。因面临拆迁,围绕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李均泰的后人走上法庭。下关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梳理出了继承人范围内总计130人的李家5支6代族谱,其中在世的70人,其中就有南京籍著名演员陶泽如。后下关法院召开了两次听证会,召集家族中各支代表核对族谱,并根据部分当事人提供的新线索,奔赴湖南、湖北、河南等地,查实了另外5名继承人。经依法追加,最终继承人范围由诉讼时的37人扩大到75人。为确定继承标的的具体面积,下关法院多方查找到民国时期、1956年土地改革时期的老档案,结合落实政策发还通知,最终确定了面积。 "5+1"分配方案 多的能分三十多万少的只有一两千 该案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房产的份额分配。李氏后人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分成75份,就是75名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因为该房经历过多次变动,其造成的事实在法律效力的认定上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和争议性,所以这一方案被否决。另一种是"5+1",也就是按照"五房"+"长房长孙"的分法,各占六分之一。所谓"五房",就是把这些当事人按照血缘关系,分别归到李均泰五个儿子的谱系中,各家派代表领一份,回去以后在各房内部自行重新分配。 经过两次庭审的激烈争论,昨天上午十点,下关法院第一法庭,数十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聚集在这里,聆听法官宣判。因为判决书篇幅太长,法官读了老半天才读完。记者旁听庭审发现,判决书对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四个主要争议进行了分析和明确。一是房产所占有的范围和面积,二是讼争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认定及份额,三是房屋所有权的代表登记,四是各个当事人的继承份额。对于第一个争议,法院根据现有证据,结合历史变动情况,认定面积总计737.3平方米。记者打听了一下,按照每平方米7500元的保守估计,此处房产总价值至少在550万。对于第二个争议,法院认定房屋所有权应为1936年土地所有权登记证上的6个人--李文昭、李殿甲、李云海、李锦文、李文馨、李正瑞。对于第三和第四个争议,法官也进行了相应认定,确定了所有当事人应占的份额,因为涉及人数过多,关系过于复杂,在此不作赘述,总之如果按照550万的总价,七十多个人分下来,最多的能分到三十多万,最少的也就一两千块钱。 争议与解释 为何长房长孙可参与两轮分配 判决后,二房到五房的当事人情绪都比较平静,而长房的一些后人,以吴业升和陶泽如的哥哥陶泽时为代表,则比较激动,包皮包茎应如何治疗?。因为他们对长房长孙的分配份额有意见。他们认为,除非祖上有遗嘱,说长房长孙一支在得到他们的1/6后,可以再和长房的其他两支均分整个长房的1/6,他们才认可,但是,祖上并没有这样的遗嘱,法院依据的所谓"风俗习惯",他们不能接受,再说了,要说对家族贡献大,也不是长房长孙,长房长孙不争气,很多事情都是长房的第二个儿子在打理,要说贡献大,应该是这一支才对。 对此,记者特地采访了该案的主审法官夏雯。夏法官告诉记者,其实,这样判决是根据当初的土地登记证,在之前的几次土地登记证上,都有长房长孙李正瑞的名字,而长房的其他孙辈成员,则一个都没有登上土地登记证,法院判决继承案件,第一要认的就是土地登记证,李正瑞是土地证上的6个人之一,就已经取得了1/6的份额,他的父辈连他父亲有3个人,这3个人均分了他爷爷的份额,李正瑞父亲已经过世,所以其父亲的1/3份额,就由他继承,这叫代位继承。这就是为什么长房长孙在得到了1/6之后,还能再分得整个长房的1/3的原因。而"长房长孙"的风俗习惯,也是咨询了多位民俗专家,并参阅了大量民国及解放后的案例后,采取的一个方案。法官告诉记者,其实通过这个案件,这个家族的很多人从原本互不相识,到重新聚在了一起,这种亲人间的联系,其实才是最宝贵的。 通讯员关研本报记者罗双江 法官总结该案六宗"最" 1:人数最多,原被告加起来,共75人; 2:时间跨度最长,该房产历经清、民国、新中国,时间跨度长达一百多年; 3:继承类型最全,除了正常顺序继承之外,还包含了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 4:继承的份额划分最复杂,其中最复杂的继承人份额达到了53/8640; 5:判决书字数最多,共一万九千多字,每份判决书长达33页; 6:判决书打印的份数最多,已经打印了100份,可能还需要打印更多。 据统计,第四代人中,一人继承1/120,一人继承1/72,一人继承1/18,四人继承1/48,六人继承1/108,三人继承1/36,五人继承1/60,一人继承1/320,一人继承1/24。第五代人中,六人继承2/81,一人继承2/27,十二人继承1/432,三人继承1/720,一人继承1/960,一人继承1/216,二人继承1/144,四人继承1/240,四人继承1/192,二人继承1/108,一人继承53/8640,一人继承1/24。第六代人中,一人继承1/2880,二人继承1/864,一人继承1/240。 (责任编辑:曾安能) 历史上的今天: 七十二家房客演员表电影《72家租客》预告片2011-11-0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