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爷爷临终前没有留下遗嘱,原来他生前住留下的房子的证按照农村惯例已经改为我爸爸的名字,我的姑妈和姑姐强要了写我爷名字的另一块地建房居住并且将原在家中摆放的所有物品搬清光,另一房产证已写姑妈名字,我家负责了患有精神病奶奶所有的生养死葬,姑妈一年回来看她一两次,姑姐好赌曾离家出走五年,一直都没有给任何费赡养费,奶奶离开也没留下遗嘱。最近房子被村里改造,被征的房子会得到一笔补偿款,可是现在贪钱的姑妈没嫁的姑姑和跳出来又要争我家的房子补偿款和奶奶死后的股份分红,而近亲的长老们可以证明当时我爷爷曾在口头上叮嘱说房子是定要留给我爸爸结婚用的,烦劳律师给予法律指导, 我家怎样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万分感谢! 1、房子的补偿款一般会发放给房产证所有人。如果房产为你父亲的名字,继承。你不用担心。 2、股份分红一般会分给股权证人。 最后你所说的跳出来争,是否已经起诉? 你说的比较笼统,如果能说清楚,可以帮你想想办法。 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做出下才有效,按法定继承办你爸爸和你姑姑有继承权,所得款项对半分。要使你姑姑没有继承权,除非你能证明你姑姑不孝顺,可以申请法院剥夺继承权 答: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如果你爷身前确时说过把房子给你父亲并有两个证人可以证明,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但只能拿到你爷的那一份(二分之一),还有你奶的一半你爸、两个姑姑平均分配。你爷奶身前是你爸照顾的多,那法院会考虚多分遗产份额。 拿出你家里照顾老人的证明,其他子女没有尽到 赡养义务的证明,你父亲房产证明。应该可以多拿点。 按继承法应该平分 但你姑姑不孝顺可以要求法院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