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自考《民法学》串讲考点笔记(25),李正瑞是土地证上的6个人之一,就已经取得了16的份额,他的父辈连他父亲有3个人,这3个人均分了他爷爷的份额,李正瑞父亲已经过世,所以其父亲的13份额,就由他继承,这叫代位继承。而“长房长孙”的风俗习惯,也是咨询了多位民俗专家,并参阅了大量民国及解放后的案例后,采取的一个方案。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1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的变化 ,A项中的案例属于代位继承制度;C项案例中,老刘与老张之间构成遗赠关系,只有老张明示其接受遗赠,才可依法继承老刘的遗产,而案例中老张在去世前并未明示接受遗产,故老张的妻子不能要求转继承老刘的遗产;D项案例中,小赵与老黄子女之间不具有法定继承关系,不能发生转继承。因此答案为B。 百度快照 2011年10月自考《民法学》模拟试题(一) 搜学网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人员中,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是( )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小题7分,共14分) 45.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 百度快照 2011年10月自考《民法学》串讲考点笔记(25) 华夏大地教育网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四、案例题 案例1: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 75位李白后人房产继承案,但是案例题的考察也是体现了重点内容重复考查的一大特点,在2010年的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案例题考察了继承制度,今年的案例题44题考察的是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效力及继承制度中的代位继承及转继, 儿子去世爸妈分的钱为何还没儿媳多?,案例:老王老伴多年前去世,留下老王和两个儿子。大儿子王春于10年前遇车祸不幸去世,其妻张氏自丈夫死后一直尽心侍奉公婆,并且至今未改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本案中,陈迪的女儿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原本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 随改嫁母生活的子女继承问题,一、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主观题部分的考查范围包括民法基本原则、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产品质量法及商标法的相关内容,考查方式主要是法条要素补完及简单案例分析,重在考察应试者的记忆能力。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 2011年10月自考《民法学》模拟试题(一),【案例】 闵行颛桥镇的王老汉于1985年与妻子刘某离婚。之后,刘某和10岁的儿子小王一起生活。上世纪90年代,王老汉与刘某分别建立了新的家庭。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方某与小王均为王老汉的合法继承人,由小王的儿子代位继承小王有权继承的王老汉的遗产。 2011政法干警:透过真题把脉民法学试题规律,案例 李老先生与前妻生有阿英、阿田两个孩子。他与张女士再婚后,又生有阿扬、阿湘、阿楠三个子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