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不明唯一继承人难继承 业界呼吁加快修订继承法,由于《继承法》颁布实施二十余年来,社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继承法》对遗产问题规定的滞后性逐渐显露出来,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遗产制度,笔者提出以下构想: 1、在立法技术上对遗产的界定由列举式改为概括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方法。《继承法》第三条用列举方式规定哪些财产可为遗产, 浅议代位继承权人的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军人残疾评定标准。新继承法全文。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就是说,遗产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和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而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综合辅导:继承法,综合辅导:继承法 (1)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三者的适用效力是依次递减的。 (2)自书、口头、录音、代书、公证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强,(4)区分继承遗产和分得遗产的不同,享有继承权的人为继承遗产。 (5)遗产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的,遗赠抚养协议人不负偿还义务。抢劫罪量刑标准。继承法案例。 遗产不足偿债是否应当保留生活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朱女士解释道: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是遗产内容之一,但对于房屋的理解,“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我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吗?,现行继承法颁布已将近二十五年,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与其颁布之时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 全玉海介绍,遗嘱继承的执行也是实务中遇到困难较多的,如遗产保护、继承执行等在现行继承法中不够明确。 对此,郭明瑞认为,遗嘱生效后, 继承法期待大修,继承法虽然采用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属于自然人遗产的财产类型,但是从其立法宗旨来看,自然人遗产的范围并不仅限于所列举的这些财产类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鲜事物不断涌现,自然人财产的范围也必将随着扩大。而法律又不可能将所有财产类型一一列举出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