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分配原则、注意事项及案例评析,
现原告三人要求代位继承祖父遗产,因诉争的拆迁费不是遗产,其要求分割拆迁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 据,法院不予支持。案例 郑老太太有三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继承。房改时,郑老太太的单位以成 本价将公有房屋出售给职工,
法律硕士考研入学考试答题方法(全), 98 被处死刑人的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案例:朱某夫妇生活在某城市,两人的收入都比较高。生活条件相当不错,有两儿两女。小儿子从小娇生惯养的养成许多不良习惯,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让父母操心。结婚后就让他出去另过。朱某老伴去世后就搬到大 关于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法律实务问题, 房产、房屋继承纠纷案例法律咨询 一、房产继承关系发生的条件: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法全文 下载。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 公房继承典型案例, 案例中的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寡妇改嫁的继承权、胎儿的继承权、出嫁女儿的继承权、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人的继承权。 98 被处死刑人的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5、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保留。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 代位继承, 【 案例简介 】 被继承人胡某于一九九二年在本市死亡,在丈夫童某名下有在本市的住宅一套,该房产系童某和胡某的夫妻共即转继承中有无代位继承问题,争议较大。 【 观点一 】 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 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没有明确的法律依 [转载]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案例:许某前几天去世了,许妻早年已去世。许某在去世后,他的子女为继承他的遗产发生了争执。于是,他们纷纷去房里抢搬东但你本人有代位继承权利,因为你父亲先于你祖父死亡,归他继承的份额应由你继承,这种权利并不因你随母亲到继父家生活而 继承法案例,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遗赠和遗嘱继承进行案例分析的依据有两个: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弄清案例事实的基础上,找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