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
其三层含义:1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因参加继承的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一种法律现象。2 、转继承是继承人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3 、转继承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承受继承人有权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二)转继
关于转继承和代继承, 代位继承。转继承则不同,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原因是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已取得了现实的继承权,因而该继承权当然可以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尽管有以上区别,但 eee, 因此,中国现行的继承立法及司法实践采取的是代表权说。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 代位继承, 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的适用主体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是一次继承,是间接继承,区别于转继承的两次连续直接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2011年四川政法干警民法简答题(16), 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 晚辈 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