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遗产分配应由继承人提起诉讼,其中,近70%的遗产继承纠纷是由于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未制订遗产计划引起的。另外,这种情况也与一些遗嘱在形式、内容上违法,尤其是中老年有产一族,本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或法律人士咨询遗产事宜,但许多人既不主动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也从未认真想过如何处理自己财产。
银川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纠纷多发遗产计划缺乏妥善安排认识,陈钦文、陈玺(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解答余小姐咨询该遗产应该如何分割这一问题前,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房屋遗产按继承法分配,兰溪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她与前夫10多年前离婚,前夫再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她想了解一下,如果前夫去世,她的儿子有无权利继承前夫的遗产? 兰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答复:李女士的儿子有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学习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婚姻法》也明确规定, 丧偶儿媳孝心赡养 有权继承婆婆遗产,答:可持遗嘱公证书、相关死亡证明、户籍与身份证明以及你母亲的亲属关系等资料(具体材料咨询公证处),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相比看继承法的司法解释。而后,你持继承公证文书至相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即可。你需要支付公证费(一般为受益额的2%)、登记手续费等。 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形下,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大伯二伯不能抢占,王某的姐姐拿走了母亲的全部遗产4万元,张某因与其姐协商未果,来到司法所咨询。 本案中的媳妇张某应该认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与张某无孩子,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现婆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其女儿、儿媳张某,由二人共同继承该4万元遗产,所以, 女儿继承九旬父亲房产 被要求提供爷爷死亡证明,对于贾老遗产继承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唐律师认为,江宁公证处这样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对的,因为按照《公证法》以及《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公证处要求贾老亲属出具贾老父母是否健在的证明,也是符合程序规定的。按照常理来说,贾老在90岁高龄去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