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飙车撞死人逃逸获刑后怪行人"没长眼" 25岁的冯理在2009年11月22日午夜驾驶宝马跑车以时速140公里的高速飚行,将一行人撞死后逃逸。19日在法院法庭上,听闻自己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后,冯理表示量刑过重,称将上诉,并称被害人出现在不应该出现的机动车道上,也有责任。 时速140公里撞人致死称被害人出现在机动车道上也该担责 北京晨报4月20日报道"我没救她,我是有错,可她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也有责任啊。"25岁的冯理在2009年11月22日午夜驾驶着买来没多久的宝马Z4跑车在海淀苏州桥附近以时速140公里的高速将一行人撞死后逃逸。昨日的海淀法院法庭上,听闻自己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后,冯理表示量刑过重,称将上诉。 又是一个富二代,强烈呼唤遗产继承法!我发现凡是跟车有关的负面新闻大多都是宝马,不知道为什么? 看了标题里的宝字,我就知道他肯定没多大事!区区三年!不是逃逸全责吗?宝*公司的公关真厉害!考驾照的时候,看书上说是逃逸负全责的,现在只判三年有期,看来警察和法官都收了这只马不少好处费。判的太轻了,最少也不得判七年以上。他是不是买通了法官啊? 还是开慢点吧,撞了人家还那么多话?超速,肇事逃逸,应该严惩。但我们事后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为什么行人如此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肆无忌惮的横穿马路,上机动车道,翻越护栏,因为法律对驾车人的不平等,对行人的放宽,致使在社会中产生了很多的碰瓷,讹诈等现象和一些本应该可以避免的伤害。 我记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曾通过一法律:凡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处理。现在怎么不见提起了?虽然被害人出现在机动车到上不对,但是你丫开那么快超生去啊?无牌照。超速。撞死人后逃逸。起码有3条罪名。 撞人逃逸肯定是不对的,不过在这里也要劝一下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以为自己是弱者车辆不敢撞自己,谁也不想没事找事,可是有时候的状况真的不是司机能控制了的,毕竟它是机械。 不过,一码归一码,横穿马路是被害人不对,可是无证、飙车、逃逸是另外一个法律范畴。有3条罪名噢。"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