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一下情况:
老人有一个女儿,四个儿子,老人有三处公产房,因为大儿子自有房产,老人将这三处房产分给另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和三儿子所属房产已经买断更名,但老儿子的房产还是老人的名字并且还是公产。老人现已故,此房产面临一个问题,房子即将动迁,需要更名,但由于是老人的名字而且没有遗嘱,更名需要老人的子女签字,听听什么是遗嘱继承。老人子女欲分得钱财不肯签字。
我想问的问题是:
1.如果不更名,此房产动迁后的回迁房是否归公有,还是根本就没有这个房产了(因为是老人的名字,没人去签字)?
2.如果在更名时未经允许私自签上老人其他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后果?这样的房产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接第2问)如果用这样的“假房产证”成功动迁得到了回迁房,这时老人的其他子女找来质疑出现纠纷,大学生自主创业。最后这样的房子会归谁?
回答时最好能告诉我依据的是什么(法令、条款等),小弟在此先谢过了,如能真正解决问题,再追加50分。 按照你所说的,其实根本不存在遗产纠纷问题。 因为你住的这套房子根本不是你父亲的。你父亲拥有的 仅仅是承租权,你父亲去世后,你就成为承租人,但是,你并没有去房产部门办理承租过户手续。 由于我不知道这套房究竟是政府的,还是 单位的,所以不能猜测这套房你是否有购买权。 按照正常情况,如果你哥哥都可以买断,你也应该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买断。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办理买断手续,不是你 过错。 现在又人要拆迁这套房子,如果有人要你搬迁,你就成为谈判的对象,如果拆迁协议是你的名字,你就可以按照拆迁协议拥有相关权利。 如果该房产是你父亲付了一部分款的集资房,就必须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才能够解决这套房子的归属。 建议:查明真是情况,酌情处理。或者继续在这里留言,也许就有百度专家为你提出具体建议。 谢谢你的关注。 郑州市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李敬民乐意做你的朋友 1,回迁房带有补偿性质,属于老人的遗产。 2,无效。老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察觉当事人伪造签名的事实后可以主张恢复房屋原先所有权或者干脆直接分割遗产。 3,同上,这种时候一般直接分割遗产。伪造签名的行为由于容易识破,因此危害程度与伪造遗嘱有一定距离。如果当事人伪造遗嘱的话,是可能丧失法定继承权的。 如果没人签字就没有这套房产了。二、没有老人授权签字无效。三假房产证自始无效。最后房子归公 建议找专业的人士咨询,给房产住宅局打电话应该能找到满意的答复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