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的含金量来源:|||律师维权网 作者: 时间:2011/11/01 消费者权益律师: 案例:何女士于3年前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冰箱,当时由于商场和厂家都在搞促销活动,除了打折优惠外,营业员还在发票背面注明“十年包修”,另还送了一张“金卡”。金卡上承诺:“一年包换”、“12小时内预约上门服务”、“全过程无搬动服务”,有效期至2010年。2004案例:何女士于3年前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冰箱,当时由于商场和厂家都在搞促销活动,你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114/102763.html。除了打折优惠外,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营业员还在发票背面注明“十年包修”,另还送了一张“金卡”。金卡上承诺:“一年包换”、“12小时内预约上门服务”、“全过程无搬动服务”,有效期至2010年。创业人物:给他讲解有关工程或者汽车设计之类的课程。2004年8月,冰箱出现故障,上门的修理人员在修复故障后要收费35元,何女士出示金卡和发票后提出享受免费待遇,遭到拒绝。 结果:后经调解,由商场补偿消费者30元,并要求商场吸取教训,杜绝类似的“糊涂卡”误导消费者。 点评:本案中,尽管所谓“金卡”存在有效性瑕疵,但经销商在发票背面注明的“十年包修”的承诺不可推卸。因此,商场才有可能对消费者何女士进行补偿。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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