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与继承法》案例下面的案例4个问题回答下依据那条法律是啥最好能说明下!有奖励 欣怡(女)的母亲于2006年1月病逝,留有遗产20万元。欣怡因与其他继承人存在分歧,故遗产一直未能分割。2006年12月,欣怡取得母亲遗产应继份额8万元。2007年1月,欣怡与赵伟登记结婚。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背投电视一台夫妻共同使用。2008年1月,欣怡生育一个女儿,赵伟十分不满,夫妻关系开始紧张,经常争吵。同年10月赵伟与本单位女同事李华同居,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2009年3月,欣怡起诉离婚,赵伟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执。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 (1)法院应否判决两人离婚? (2)如果双方离婚,女儿应由何方抚养? (3)欣怡继承的遗产8万元应如何分割? (4)背投电视应如何分割? (2)女儿应有双方协议,抚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按月或按年提供抚养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作出决定,在此案中,给孩子母亲较为适合。 (3)欣怡继承的遗产8万元取得时间2006年12月,而2007年1月欣怡才与赵伟登记结婚,是婚前财产,个人所有,无需分割。 (4)背投电视是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虽用于夫妻共同使用,但还是个人财产,无需分割。[best]回答者:sxfy1314|三级采纳率:41% 擅长领域:篮球法律电影音频/歌曲共享地区 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2、女儿应由女方抚养,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8万元遗产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应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分割。 4、背投电视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看看放弃继承权。应归男方个人所有。 二人离婚,首先看他们是否争夺女儿抚养权,如果双方都不争或者双方都争夺,法院会根据双方得经济状况,和对女儿的爱来判处女儿归谁,通过以上的文章法院应该会判给女方,因为女方生了女儿男方不满,继而二人关系恶化,由此男方重男轻女,为了孩子的幸福应该会判给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 欣怡继承的8万元始他个人的财产,不应该拿出来分隔,要分割的是他们婚后用夫妻双方的钱买的东西及财产。 背投电视与上一问一样是婚前赵伟生前买的不应分隔。 2、女儿应由女方抚养,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8万元遗产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应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分割。 4、背投电视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应归男方个人所有。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