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车祸受伤住高级病房 每天600元谁买单

时间:2012-01-02 07:29来源:林怡 作者:幸福如流 中国法律网

    车祸受伤住高级病房 每天600元谁买单

    来源:我要赔偿网 作者: 时间:2011/12/13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 我国侵权法实行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款项须是必要且合理的。受害人因事故遭受伤害值得同情,而且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获得所遭受的损失的赔偿。如果所产生的费用不是必要的,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超过的部分将无法获得赔偿。本案中受害人因交通事故

      我国侵权法实行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款项须是必要且合理的。受害人因事故遭受伤害值得同情,而且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获得所遭受的损失的赔偿。如果所产生的费用不是必要的,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超过的部分将无法获得赔偿。本案中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高级病房,对康复并无助益,所产生的费用超过一般病房费用部分赔偿义务人无须承担。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

      基本案情

      付小姐因车祸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她选择了每天600元的优质病房,20天内仅床位费就多花了1万余元,为此,她与肇事者对簿公堂。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付小姐住优质病房的床位费与治疗病情无关,属于不合理费用,应在总额中扣除1.1万元。

      2010年5月22日12时40分左右,被告驾驶员汝先生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了车祸,造成原告付小姐受伤。经认定,汝先生负事故的,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当即被送往厦门长庚医院抢救,住院55天,共花费医疗费4.8万余元。按理说,撞人肯定要赔偿,但事故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很大的争议。行政行为成立要件

      原来,付小姐刚入院时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很重,被医院送进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治疗。针对治疗这一部分的费用,被告汝先生没有意见。但是,付小姐在脱离危险后,住进了优质病房,每天要600元,而同一家医院的普通病房每天只需要50元。汝先生认为,这些不合理的费用不应该由他承担。

      针对被告的质疑,原告付小姐说,治病疗伤需要静养,因此无法住在普通病房,住优质病房也是诊疗需要。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针对付小姐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付小姐入院时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危重,予以重症监护等治疗。经审阅住院费用清单,可知其诊疗、用药、相关检查均符合伤情的需要,符合临床诊疗常规,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付小姐病情相对稳定后,由监护病房转出后住优质病房,非治疗必须。由此产生床位费1.2万元为不合理费用。

      法庭直击

      原告:你方作出鉴定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鉴定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优质病房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保证按规定比例提供普通病房的基础上,设施条件优于普通病房的高档次病房”;“优质病房床位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不得强行安排”。

      对于静养,我们的理解是人需要卧床,少活动,优质病房并不一定就是安静,只是条件较好。普通病房也有单人间,不一定就比较吵。

      根据患者住院费用清单第4页记录,看看http://www.5law.cn。患者进院的时候病情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治疗很快就脱离危险,患者住优质病房不是本案件必须的。患者刚进医院时237个小时属于重症监护,后13天的一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趋向稳定的患者;后33天三级护理,适用于生活可以自理的患者,说明患者病情已经减轻。

      法官:普通病房与优质病房的明确区别是什么?

      鉴定人:主要是设施条件不同。根据《福建省一般优质病房床位费最高价格控制标准》、《特需病房床位费最高价格控制标准》规定,单人间的规定是大于12平方米,设施上有电视、沙发、写字台等,省级标准是80元;按照原告居住的600元的标准,已经符合特需病房的价位,使用面积达到40平方米,还有会客室,有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级别比较高。

      法官:监护病房是不是一个人住的?

      鉴定人:监护病房与别的病房的区别主要是设施,且24小时有人值班,不是以几个人住为标准。

      记者手记

      以前有一个案子,原告因交通事故掉了一颗牙,换牙竟然花了1万元,结果引起了纠纷。车祸发生以后,有些因车祸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伤者,往往不在乎药费有多高、用有多贵,汽车大国该如何快速提高公众的汽车安全意识?。认为反正是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买单,而有些医院也把这种病人视为“摇钱树”,开高价药、重复治疗。

      厦门一家保险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了上述忧虑,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者,入院后最不怕的就是看病医药费贵,因为这些费用都是由肇事司机或是保险公司买单。个别医院针对这一情况,也就对交通事故的伤者“格外照顾”,比如有的护理级别过高,有的用贵药、用回扣药等。很多伤者也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不惜弄虚作假,泡病号、挂床。

      2007年7月起,全国正式执行新规,其中就要求将交强险保费的一部分用于救助车祸中的伤者。辽宁保监局针对过度治疗设立了门槛,辽宁省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了交强险救助机构顺利实施救助,改变传统伤人案件的事后核赔模式,辽宁保监局已在辽阳试点,设立专项跟踪服务体系。辽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在辽阳,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将被送到指定医院就诊,在那里将有专门人员审核用药标准,减少不合理用药和治疗费用的产生。

    【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