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15 分 - 提问时间:2011-11-09 15:23:05
会构成骗贷罪吗?贷款金额超过100万了,收养。这有关系吗?标签:【】 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收养女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我朋友用自己的房产去银行做房产抵押贷款110万,但银行要求有合理的用途,并且不能直接打给本人,只能打给第三方,没办法,只好找了一家中介,和一家汽车商签了一份虚假的购车合同,这样银行会把贷款打给汽车商,汽车商再转给我朋友,请问这样构成骗贷罪吗?还有这家中介是我通过同事介绍的,我会有连带责任吗?(注:我朋友有稳定的收入,可以按时还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