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我想领养个孤儿…请有门路的好心人帮帮我。人贩子勿扰.

时间:2012-01-30 10:06来源:夏荷 作者:义大者仁 中国法律网
我想领养个孤儿…请有门路的好心人帮帮我。人贩子勿扰…

我因为缺乏生育能力,一直没有孩子,如果有的话,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身体健康就行了。请大家帮帮完成这个久又遗憾的梦想吧!在这里先感谢你们!

满意答案

相关答案

你去福利院问问吧

如果你有足够好的经济条件就去福利院领养啊,你在这里是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明白吗?

去孤儿院看看

您如果真心想收养儿童,可以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不过,现在想收养健康的儿童比较困难,首先,国家计划生育抓得比以前好,每家都只有一个孩子,其次,被遗弃的孩子大多都有一些残疾症状,还有一些孩子就是父母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没有办法抚养孩子,但如果父母的疾病是先天性的,也要防止可能孩子有遗传到某些不好的基因。现在福利院中有一些孩子,很多都是被拐卖的,很难找到父母,但名义上又是有父母的,这类孩子好像是不能被领养的!如果你想更加详细的了解收养过程,可了解一下章程,然后去咨询以下当地的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关于办理收养手续的问题。《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其实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130/124869.html。第六条规定,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规定,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一)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第十条规定,收养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审查。收养。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关于收费的问题,《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一、收养登记费(一)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每件二十元(人民币,下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下同)每件五十元。

(二)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十元。

(三)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二百二十元。外国人每件七百五十元。

(四)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一百元。户口收费则仅手工本费用

我有个男孩你要吗

我想领养个孤儿…请有门路的好心人帮帮我。人贩子勿扰…的相关内容

更多关于我想领养个孤儿…请有门路的好心人帮帮我。人贩子勿扰…的问题

相关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