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有权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可随意变更。各国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上基本上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但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习惯的不同,其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不相同。一般说来,资本主义国家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较宽。如《德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至被继承人的远亲等亲属及远亲等亲属的直系血亲卑亲属。《法国民法典》则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延到被继承人的12等以内血亲。其他如日本、意大利、奥地利等国家的法定继承范围也规定的比较宽泛。英国财产继承制度分为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两种,动产继承人包括直系卑血亲、配偶、直系尊血亲、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不动产继承人则主要是直系卑血亲。美国的法定继承范围大致与英国相同。前苏联、东欧等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窄。如苏俄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由被继承人生前扶养不少于1年的无劳动能力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必须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被继承人存在含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又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对比一下收养。还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既包括生祖父母和生外祖父母,也包括养祖父母和养外祖父母,还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同时,中国继承法还将对公婆和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规定为法定继承人。至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也是法定继承人,依代位继承制度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顺序㈠、第一继承人⒈ 配偶 必须是与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保持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一审已判决离婚,但法律文书还未生效情况下的配偶; 同居、去世时已离婚的“配偶”不具有继承权。 ⒉ 子女 ⑴ 婚生子女 ① 自然血亲的子女 ② 准自然血亲的子女,即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只和母亲一方有自然血亲,和父亲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和父亲之间也不存在收养关系,成立一种类似拟制血亲的父子/父女关系。 ③ 非婚生子女 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丈夫事前不同意事后不追认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收养。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其亲父母的遗产,上述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不能继承其亲父的遗产,但可继承母亲的遗产。 ④ 养子女 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解除收养关系后,听说收养。才丧失继承人资格。 养子女和其亲父母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在解除收养关系前只能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 ⑤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其亲父母的遗产。 确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是否存在继承关系主要依据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a、继子女未成年时和继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继子女手受继父母的扶养、教育,相互为法定继承人; b、生父母再婚后, 未成年的继子女不和继父母共同生活,不受其扶养,则不存在继承关系。 ⑥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⒊ 父母,包括养父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㈡、第二继承人 ⒋ 兄弟姐妹 ①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②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③养兄弟姐妹、④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⒌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注: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 的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北京小动物收养中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继承 遗产。(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