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清晨我妈在出门散步时发现有人丢了一婴儿在我家门口,我们见孩子可怜也很可爱,都有意收养,我爸妈都60多岁了,我们夫妻也40岁了,而且是再婚,我是公务员,以前有一孩子跟了他妈妈,我现在的老婆又一直没有生育,我们怎样合法领养这个孩子呢?要去哪些部门办理手续?需要多少费用呢? 若捡拾了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按照有关规定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后再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手续,一定要在弃婴捡拾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收养。如果你妻子收养了孩子之后自己又怀孕了,需要和计生部门联系,按照计生政策执行 。首先,法定条件:1、年满30周岁;2、无子女;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健康检查证明;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需要多少费用,那你就只有去问当地的民政部门了。 不能急着领养吧,你知道http://www.5law.cn。人家丢了小孩的可能正在家着急呢。可以先上公安局报案。如果实在找不到孩子父母的话,再考虑领养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