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朋友们您好我想收养朋友的一个小孩,但小孩的父亲是服刑犯人,孩子的妈妈不想让孩子爸爸知道孩子的下落,因为他们还没结婚,我想知道我该怎样的正规收养这个小孩,以免孩子爸爸出狱后给我们带来不必要麻烦, 收养法有如下规定: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学习收养。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