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没接触过
20多年了 手续想补办也不太容易吧
有没有手续很重要么? 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对比一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112/92566.html。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http://www.5law.cn。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具体手续见sylaw/shouyangfa/.htm 现实是依法收养难于上青天,现在既成事实,只有找找当地媒体帮帮忙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