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年满30周岁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男性收养者和女性被收养者年龄必须相差40岁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群众等待灾区救灾工作完全结束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经济情况的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健康证明到民政部门登记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了。 等灾区的生产生活恢复正常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才可以进行领养。
收养的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看看收养。年满35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下列的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双方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3)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必须履行的手续:
(1)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定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 (2)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