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生育收养--办事大厅--中国.芜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003年01月21日 14:41:45 来源:中国检察网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国网 | 时间: 2006-08-08 |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 中国·成都 - 成都市大邑县,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法律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专题,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法律知识 更多 关于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思考 国内与跨国收养及寄养家庭照管实施准则 法国家庭收养中国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 - 中国普法网,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6 办理对象及范围 无子女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 71.被收养人必须为未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得弃婴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中国抚州网----从这里开始了解抚州!www,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收养。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 (一)符合中国《收养法》的规定; (二)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 (一)符合中国《收养法》的规定; (二)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与我国建立收养协议关系的国家。 注:目前与我国建立收养协议关系的国家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