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民:医疗纠纷不会有满意度来源:商都网 作者: 时间:2012/01/18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来自卫生部的消息称,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面达到73.8%。2011年1月到10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见12月
来自卫生部的消息称,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成立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面达到73.8%。2011年1月到10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见12月24日《新华网》)。
在医院里就诊,由于医院方面的诊断失误,而导致患者的病情被误诊,甚至于导致患者被延误治疗而性命不保。医院的这种诊疗失误行为,就必然会引发患者与医院的医疗纠纷。虽然经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医疗纠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但是这毕竟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医疗部门虽然给予了患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毕竟不是患者家属所希望接受的一个结果。而且医疗部门在支付了患者家属的经济赔偿后,不仅自己的经济遭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同时医院的信誉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旷日持久的医疗纠纷僵持过程,不仅使得患者的家属精神疲惫不堪,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医疗部门的正常工作。 所以说,卫生部不要耽于医疗纠纷解决的满意度,更要加强对于医疗部门必要的监督管理。学习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让医疗部门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严格操作,才能让医疗纠纷真正彻底的降下来。前不久发生的佛山市南海红十字医院,将早产当成是“死婴”丢弃事件,正是医疗部门违规操作造成的恶果。 两名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护士为孕妇接生,在未对出生婴儿进行认真检查,也没有对婴儿进行抢救的情况下,就草率地认定婴儿已经“死亡”。如果当事医院严格执行相关的医疗操作规范,就不会出现早产婴儿被当成是“死婴”丢弃事件的发生。而且患者到医院去接受治疗,是为了治疗自己身体的疾病早日康复出院。患者被医疗部门误诊,甚至于因此被延误了生命,即使医疗部门给予患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又何来的患者家属的满意度? 要是患者怜惜钱财而不爱惜生命,何必要耗费钱财到医院里去进行求治。医院出现了而延误了患者的性命,本来就是患者和家属不希望出现的结果。医疗部门拿出一点钱来打发了患者家属,就认为患者家属对于医疗纠纷解决结果满意。难道患者到医院去诊疗,就是为了搏命取财吗?医疗纠纷从来就不会有满意度,有的只是患者家属对于眼前无奈现实的一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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