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双发均未到法定收养人的条件,想收养一个宝宝,如果宝宝的前生父母都同意送养,并出示宝宝的出生证,健康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我们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和不孕证明,双方签订的收养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以后他们再想要回宝宝 法律会站在哪边? 这份收养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其效力只在你们与送养者之间,由于你们夫妻还没有达到法定的收养条件,法律对你们与孩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身份关系式不予承认的,但这并不妨碍你们收养孩子。如果于孩子的亲生父母达成协议,可以先行收养,等你们条件达成时再到相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这样对收养孩子也好,毕竟孩子越小收养起来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看看收养。只是这样会有一定的风险,所以这份收养协议最好还是要经过公证,对送养人也要有所了解,其中不要涉及金钱方面的交易,确定双方处于自愿,对方也是有困难而无法抚养孩子。 送养者签订的收养合同是必要的,最好还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且还要到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 站在你这边 你最好还是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吧,人身关系内容合同,要看具体条款了,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支持,就像两人签合同结婚但不办手续一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