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自中国法律网,病人是我的叔叔,今年56岁,他的家人为了他己看光了家中积蓄现又开始到处借钱给他看病。病人于1月份突发脑出血送医院抢救,之后十多天病情看似一天比一天好转,亲人朋友看过他之后都替他高兴,然正在家人们刚刚有点释怀的时候却突然病情恶化昏迷不醒抢救,听说收养动态。因当时病人不能看己呼吸,医生称无法做CT检查不能确定病情,只能继续采取保守冶疗当脑出血冶,三天之后CT检查出来却是急性脑梗塞,然病人因未能及时确定病情针对冶疗而一直昏迷至今(差不多有20天)未醒。据护理的家人说,病人在未病情恶化之前一直有热度。我们找了另一家医院的医生咨询了情况,他说病人有热度就会引起脑积水,有脑积水就有可能引起脑梗塞,如果病情恶化时采取正确的冶疗方法病人是可以抢救过来的。然我们问我叔叔的主冶医生时,他却称当时不能做检查不能确定,只能这样。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如果不肯拿出病人的住院记录或更改记录该怎么办,又如何才能鉴定其为医疗事故?如何申请医疗鉴定需收集哪些资料,该如何进行?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实行倒置,即由医方对医疗行为未造成损害举证.通常申请鉴定并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