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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文化与山寨现象的理念交锋

时间:2012-02-19 14:00来源:stop依 作者:小米奶奶 中国法律网

    知识产权文化与山寨现象的理念交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时间:2012/02/09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编者按 从山寨手机开始,山寨MP3、山寨明星、山寨春晚……山寨现象一路蔓延,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其中提出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核心就是崇尚创新、尊重知识、诚信守法。同时,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中也提到自主创新。那么,知识

     编者按

     从山寨手机开始,山寨MP3、山寨明星、山寨春晚……山寨现象一路蔓延,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其中提出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核心就是崇尚创新、尊重知识、诚信守法。同时,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中也提到自主创新。那么,知识产权文化与山寨文化之间是什么关系?山寨产品,到底是一种模仿中的创新,还是盗版侵权的代名词?山寨现象是否有悖于尊崇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日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举办山寨现象与知识产权文化研讨会,社会界、文化界、法律界专家分别就山寨现象的社会文化根源、山寨现象与知识产权文化、山寨现象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山寨现象的政府应对之策四个部分进行研讨。

     要理性面对山寨文化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山寨现象起源于山寨手机,并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即山寨文化。实际上,山寨文化背后所指向的行为现象在民间流行已久,它有着深深的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它以模仿为立命基础,以超低价格为竞争手段,游走在政策与法律的空隙之间,最终闯进了社会文化的视野。

     我认为,对待山寨文化,我们应该着眼于这一社会文化现象的客观性。实际上,文化没有合法不合法之说。我国现今所风起的山寨文化,相对于西方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言,是一种本土文化;相对于正统文化和主流文化来说,是一种民间文化;相对于正版文化来说,是一种盗版文化;相对于创新文化来说,是一种模仿文化。但无论怎样,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只能评价山寨文化的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只能分析其优或劣,而不能从法律上给这种文化以合法或非法的定性,也不能以政策和法制手段加以压制。恰恰相反,从社会学、法学的角度,更应该理性地面对这一社会文化现象,允许(不见得鼓励)其客观存在和发展。

     不能坐视山寨现象的膨胀

     杨林村(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副主任)

     山寨现象被冠名为山寨,说明其已逐渐组织化。但科学家谈到山寨却是兴奋的,这种兴奋说明了我国在科技水平上面的弱势和无奈,没有办法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山寨文化的确体现了草根模仿、非主流对抗权威的核心精神,其中有蔑视法律和不诚信的行为。山寨现象的负面影响多于正面,尽管也有从模仿到创新的过程,但本质还是和知识产权的核心价值取向相违背的。因此从行政管理上,应该积极地有所作为,不能坐视山寨现象的膨胀。在山寨产品方面,也应该积极的施政。生产手机需要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如果没有相关牌照,管理部门就应该积极行动。如果食品、药品也出现山寨产品,那么对广大消费者也是一种侵害。因此,我认为只要是有法可依,管理部门就应该积极行动。

     山寨现象没有清晰边缘和严格界定

     李顺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山寨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分析它的根源,有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山寨现象的历史根源比较简单,历史上就有,是“你占朝廷我占山”,与今天的概念完全不同;政治根源主要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社会重大变革;经济根源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转轨变型中,定牌加工和三来一补的发展;科学技术发展和互联网的出现也有影响;文化上,广义上很广泛,狭义上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当前,山寨文化已经广泛深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

     知识产权文化是一个理念和意识的问题,要尊重知识产权和遵纪守法。山寨手机是个笼统的概念,有很多种情况。有的是仿冒,是侵权的;有的是拥有生产许可证,合法许可证委托别人生产,有的有进网证,反之是违法的,但不是侵犯了知识产权;有的也不用别人的牌子,自己设计商标或起个名字,可能从外观、功能设计上有模仿,学习收养。但可能并不侵权;有的根本不模仿,这样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量存在的,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法律,也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可见,山寨产品有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根源,其产品也有市场优势,不能单一视山寨为侵权盗版。

     山寨没有清晰的边缘和严格的界定,鱼龙混杂,只能因势利导,把其中积极因素加以肯定和发扬,而对其违法的、要加以限制和禁止。

     处理山寨现象不能一刀切

     单晓光(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

     对于山寨现象值得深思的一点就是,比起之前的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政府对山寨产品、山寨文化并没有进行严厉的打压。我认为,山寨现象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也有需要否定的一面,如果对两方面都没有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那么后果就不容乐观;如果没有合法的应对,就会麻痹斗志,削弱、摧毁创新力。

     造成山寨产品、山寨文化繁荣的原因,除了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还有诚信意识、法律的缺失、创新能力不强的因素。对于山寨现象不能一刀切处理,而应该因地制宜地引导和扶持。因此,我提出一个口号,“走出山寨,创新中华”。

     不应该以山寨来论是非

     陶鑫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

     山寨概念最根本的含义就是模仿。从模仿的角度来看山寨的话,山寨产品与山寨文化有共同的地方。如山寨手机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成熟的产业链,生产山寨手机的有大企业也有小工厂,“天语”就已经是著名品牌。

     “山寨现象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边装”,对于山寨的过多炒作,媒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应该以山寨来论是非,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应该淡化山寨的概念,应该主动地“去山寨化”。而政府应该表明态度,不应再继续持观望态度,媒体应该拨乱反正,不要误导大众。

     我认为,山寨最接近的词汇是模仿,对模仿的界定就是他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人类就是在模仿和创新中前进的,没有模仿就没有创新。同时,原始创新也要抓,但就目前国情来说不能期待过高。主要是引进吸收再创新,也就是模仿技术的再创新。

     对于山寨现象,知识产权的两大功能应进一步发挥作用,第一是品牌反侵权反盗版,第二是反垄断反暴利。制度的设计和政策的安排可以有比较大的影响和引导作用。对于山寨文化,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是模仿的底线,在此之上应鼓励模仿和思想碰撞,争取仿中带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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