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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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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

时间:2012-02-21 06:13来源:_______七 作者:小鱼游 中国法律网
【收养】案件审理:王家和夫妇的独生女不幸车祸身亡,3、按你所说:她是在1967年被送养的,那时《收养法》还未制定、实施,在法律上,这一般作为事实收养关系,是予以承认的合法收养关系。 4、“是否需要做 

隔代收养的孙子女是否与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收养。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1)对《收养法》颁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 

有关收养法,因此你可以和养父母协商办理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2、户口和收养关系并不一定是紧密 

我是被收养的该如何上户口?,1、收养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其生母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2、孩子的生母要支付自“收养”那天起至今的一切抚养费用;  

收养法 抱养的孩子,根据上述规定和你诉求的事实情况,你家领养的妹妹和父母到县民政局正常办理《收养证》是不符合条件的,你可带你家领养的妹妹和父母先到县司法局公证处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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