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农村,因为家里姐妹多,家庭困难,十岁时父母将我送养给了一个城里的远方亲戚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把姓氏改了养父的姓。把户口办到了养父母家里(可能当时户口制度的宽松或者其他的原因,当时我农村户口并没有销,并一直到现在,我也是有两个姓名。两个户口)
多年来我与养父母的关系一直也不好,现在我已经25岁了,爱上一个农村的男孩。养父母知道后,百般阻扰不同意我与男友交往。实在没有办法的我就用我农村的户口与男友办理了结婚证。我的这一做法被养父母知道后,他们非常生气,经过协商我们都想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我们之间存在的一切关系。我想问的问题是?
1。在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怎样解除我们的收养关系。一次性付款 英文。
2。怎样把我的户口从养父母哪里分离出来,并与农村户口和姓名合二为一(因为结婚证用的农村的户口和姓名)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一直困扰着我。恳请法律人士以及有类似相关经历的朋友为我提供一些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本人不胜感激 谢谢 1、没有办理合法收养关系,但是你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上存在收养关系。因此你可以和养父母协商办理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看看犯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2、户口和收养关系并不一定是紧密联系的,就算收养关系存在,你已经成年,只要找到合适的户口落户地,就可以迁出,并不需要你养父母的同意。 3、出现两个户口的,你可以向公安户籍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将第二个注销就OK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