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5岁,想去加拿大读高中,但是家中经济不能完全允许。
我们在加拿大认识一个叔叔,他愿意收我作继女,并承担我留学的部分费用,以减轻我父母的负担。并且希望能够帮我移民。
但是在国外这种关系是需要法律公证的,请问我们的过继(或是抚养关系)如何得到法律公证?
我听说可以由双方签订一份抚养协议书,如何收养孩子。再由公证处公证是吗? 跨国之间的这种收养是很难的,手续和条件很苛刻,你说的那种公证在国内间收养是法律认可的,,但跨国是不受两国法律认可保护的。 首先,要先确认你那个叔叔是否有权利收养。 外国人可在中国收养子女。领养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其次,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证明要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最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所以,综合所有条件,估计你是不能成功的,被法律认可的,除非你们间是亲戚关系,就很容易成功。 即使你们真的符合条件,那么办好一切手续,至少也要一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