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伙人共同承包一公司办公楼的修建,完工后该公司除支付我们少量工程款后就变更法人,原法人欠款人跑了,我们在西充晋城法庭提起诉讼,请**律师事物所扬*作我们的代理律师,一审判决现在公司法人支付我们32万剩余工程款,对方向南充中院上诉,我因单位有事从请律师起次事就一直是我合伙人在负责,郑州房屋过户费。西充开庭时我到场并给律师签了一份一般代理委托书,一审判决后扬*作为律师一直没告诉我二审时间,直到2011年11月29日上午11点扬*律师打电话给我说12月2号南充开庭,并说还要我签一份委托书,我说上次不是签了一份吗?扬*说上次签的不行,要重签一份,我就让他过来,来的时候和我合伙人一起来的,劳动法细则全文。我当着他二人的面说开庭时我不一定去,但坚决不能给对方少钱,他们都同意、了,然后扬*拿出一份空白委托书让我签上名字,我签后他们变走了。谁知道这一切都是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欺骗我的,当天下午 {11月29日}就是二审时间,扬*在委托书上自己填写上该委托系特别授权委托等,你看收养孤儿。在二审庭上我合伙人和扬*共同签字同意对方支付16万就结案,这样的处理结果就把本属我的工程本金和利润全部给对方减免了,其中他们二人没有打电话告诉我调接结果,更为可恶的是我在不知真实情况的时候在他们出庭的时候我还打电话给扬*律师,让他在12月2日开庭的时候不能随便同意减免工程款,{后我查通话时间我打电话时他们正在南充院出庭},他接电话时都没告诉我事情,后面就一直骗我,我等到12月2日下午打电话问他,他都欺骗我说没开庭,还要等,,问我合伙人也是这样回答我。我由于工作原因就没怎么细查。直到12月10日我合伙人因借其他人钱无法还清跑人后我去对方公司问时才知道实情,现在案子也在南充中院终审了,可我的本金和工程利润就这样被合伙人和扬*律师给哦对方减免了,如次律师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考入的,在知道真相后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竟然这样回答我,说是我合伙人让他做的,我也不知道现在我该这样才能要回我的钱,请*律师帮我看看,我的钱还能要的回来吗?能的话走什么渠道?可以的话我愿意付五万的酬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