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初我奶把我送给了一个让我叫‘妈’的女人。(还给了她7600块钱,是93年的事。)。所以我们住在一起(户口也是在一起的)。她现在把房子租出去了,当时我不知道。现在我没有地方住。她说给我租房子。(是让我永远租房子)。广东省收养中心。我是怕她那天把房子给卖了,(那个房子我应该也有份对吧?)所以,我现在就想住哪个房子(我户口是在那里的,我跟她是一个户口)。朋友们帮我想想,我可以把租房的赶出去吗?(具体情况我跟租房的说了,他不肯走。)最好有律师帮我看看,我有那个权力吗?我可以报警吗?我该怎么做?拜谢!!! 第一个问题:首先你得确认下你们是否形成了实事收养关系 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也就是说事实收养关系如果是在此之前就成立的,根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也就是说,如果事实收养关系建立在收养法施行之前是合法有效的。之后的就不受法律保护。最新劳动法。 沵是93年送人的,在收养法施行之后了,(当时你应该是未成年人,如果已经成年,就不存在收养关系的问题),所以你得先查查你们当时又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只有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的才受法律保护,这关系到你将来能否继承财产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即是有手续证明你们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沵现在还未成年,你的养母对你有抚养义务,但沵没有对她的房子进行主张的权利。关于小孩领养的条件。但她有给你提供住处的义务。如果现在你已经成年就另当别论,在法律上你应该尽赡养的义务。但将来你有权根据遗嘱和继承法来继承相应的遗产。 第三个问题:你没有权利赶走租房的,租房者和沵养母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分析 希望能给沵有所帮助! 你和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房子是她的不是你的,你无权收回出租的房子。但她可以收回。 搞好关系吧,她能把你养大说明把你当自己的孩子了,出租房子可能这样觉得更划算一点。 1.你奶奶有点儿抛弃你,驾驶证新规定,按规定学习驾驶民用机动车。去找你亲妈吧!2.这要看你了,有可能有人继承,有可能没有人继承,没人继承当然是给你的咯,有人继承就有点儿问题了! 这是你养母的话,还是有点问题的!不过他超级喜欢你,也就没有方法咯!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