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来说,一方接连多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法院即可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本案中,为何宋元接连四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呢?上周五,记者采访了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说,本案比较特殊,不是普通的离婚案,宋元和李慧原本恩爱,之所以演变到分居、诉讼地步,究其根本是因为那场车祸。夫妻作为长期生活伴侣,应当互相扶持,特别是一方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有经济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助和供养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能逃避,也不能通过离婚来逃避。本案中,李慧遭遇车祸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丈夫的安慰和照顾,但宋元一方面坚持离婚,另一方面又无视李慧的艰难,事实上收养。拒绝给予任何经济帮助。这种情况下,如果判决离婚,李慧很难承受打击,若判决不离,李慧还能要求宋元支付婚内扶养金,继续生活。“婚姻虽然是自由的,但生存权是第一位的。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作出了驳回的判决。”主审法官说。但下发判决后,她又犹豫起来,如果半年后宋元第五次起诉离婚,并且仍不愿给予李慧经济帮助,该怎么判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