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劳动者因第三者侵权发生工伤可获得双重赔偿

时间:2012-03-25 19:11来源:剥洋葱的男人 作者:丁海峰 中国法律网

劳动者因第三者侵权发生工伤可获得双重赔偿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3/12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者因第三者侵权发生工伤可获得双重赔偿 作者: 郑良 发布时间: 2008-03-06 16:14:34 厦门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第三者侵权发生的工伤赔偿案件,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 2005年8月,杨某受雇主甲公司指派驾驶小货车前往乙公司送货时被乙公司的叉车撞伤致死,

  劳动者因第三者侵权发生工伤可获得双重赔偿

  厦门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第三者侵权发生的案件,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

  2005年8月,杨某受雇主甲公司指派驾驶小货车前往乙公司送货时被乙公司的叉车撞伤致死,事故经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相比看有什么好的创业项目。事发后,杨某的父母及妻子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乙公司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之后,杨某的父母及妻子又以杨某的死亡事故属工伤而甲公司未依法为杨某办理工伤保险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收养。要求甲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责任。经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甲公司应支付杨某的父母及妻子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甲公司不服,以杨某的父母及妻子不应基于同一个侵权事实取得侵权和工伤保险的双重赔偿,获得“额外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相比看收养。甲公司提起上诉。

  厦门中院法院认为,本案杨某因工死亡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者侵权造成的,其父母及妻子在依法取得侵权人乙公司的民事侵权赔偿后再要求甲公司给予工伤保险赔偿,有合法依据。经调解,甲公司向杨某亲属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万元。

  办案法官指出,我国法律目前对侵权赔偿的范围主要还是侧重于损失的填补,如果不分赔偿项目,全额予以重复赔偿,显然不利于平衡侵权人与受害人的利益。本案承办法官从该角度切入,提出了重复赔偿范围应仅限于预期损失(或利益)填补类的项目,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而对于直接损失,如、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则不应重复赔偿的调解方案,并促成双方调解,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分享到:
特别推荐
·
·
·
·
·
相关文章
·
·
·
·
·
上一篇:
下一篇: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