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资税收优惠要点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8/24 税法律师: 广西同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地区开放政策和边境地区开放政策。国家批准广西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权限。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凡属符合国家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生产性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外汇收广西同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地区开放政策和边境地区开放政策。国家批准广西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权限。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凡属符合国家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生产性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外汇收支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创业板2011。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广西自行审批。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促进广西的经济发展,对于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302/184274.html。广西政府专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对外商在广西投资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1.在广西投资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事实上收养。在根据税法和有关优惠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期间,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 2.在广西举办的属于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3.在广西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和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5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4.在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城市、边境开放城镇、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开发区和贫困县投资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5.在广西投资举办的农、林、牧、渔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在广西转让省级以上(含省级)专有技术等科研成果的所得,免征地方所得税。 7.总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当年利润不满10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新收养法。免征地方所得税。 8.在广西投资举办的建设和经营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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