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发生分歧时,律师作出选择的首要依据是,是否违背事实和法律;其次,是当事人的意愿;再次,是判决结果。在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发生分歧,辩护律师征求当事人意见时,当事人坚决要求律师服从自己意愿的,收养。是常见的情况。他们或者错误地坚信自己的意见一定被采纳,可以得到良好的判决结果,或者并不考虑结果如何,只是不愿委曲求全。在家创业项目。虽然实践表明律师按当事人意愿辩护往往不能谋求到当事人预期的后果,但是,在讲清利害的前提下,律师应尽量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在前面提到的第二、第三、第四三种情形下,律师千万不能从善良愿望出发,梦见收养小女孩。为了使当事人获得较好的判决结果而自作主张地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否则,当事人会把他们自认为获得的“不利”判决(实际是有利的后果)的责任归罪于律师,律师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只有当事人为了获得判决的良好结果,自愿放弃了自己意见的,辩护人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