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6月1日,北京举办了一场“心牵抗震救灾,情系孤寡老人”慈善认养捐赠活动,全国共有39家养老机构现场认养震灾孤老1267名。其中北京老年公寓一家就提出要认养孤老700名,天津的一家国办养老院和一家民办院也各自认养了孤老30名。据认养机构称:“不但要无偿供养这些老人,而且愿为这些老人养老送终”。 何谓认养?我的理解,认养是指当事人对孤老所做出的承诺。认养即领养、收养,认养者和被认养者形成法定的抚养和赡养关系,认养者将成为被认养者的法定监护人。正如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明确指出的那样:这1200多位孤寡老人,按每人每月生活标准1000元计算,一年就是1.2万元;供养10年就是1.2亿;供养20年,就是2.4亿。应该说我与李会长的理解相同。 然而,是否上述的39家认养机构都搞明白了不得而知。反正这期间也曾有不少养老机构纷纷来电与我讨论,因为他们还不大明白;而当他们听明白了要真的拿出10年乃至20年的“银子”后,就纷纷摇头说不了。 毕竟认养孤老非同认养孤儿,这也是人之常情而无可非议。但既使是认养孤儿,《收养法》对收养人也有其严格的规定,先别说30、50甚至700的数字天文,就是一对一的养,一旦确立了收养关系,你知道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收养者就不得随意解除收养关系了。因为此次震灾前10天刚刚出台的国家《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凡未兑现承诺者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尽管《收养法》对认养孤老尚无明确的说法,但“三孤”概念基本无大异,而仅就道德层面而言,也绝不允许钻法律的空子。 至今我不也大清楚北京那家认养了700名孤老的老年公寓到底“底”有多大?反正我给他算了一笔帐:就按上述李会长提出的最低标准,他一年须拿出840万、10年须准备8400万来,他的钱从哪来呀!难道从其他入住老年人口中抠来吗?单就说认养30名,一年也得拿出36万来。鹤童已是一个年收入超过1400万的较大机构了,但其利润算下来一年也不过区区40万而已,怎能随便谈认养? 鹤童在震灾发生后第三天5月14日,曾向全国同道发出倡议:要做好无条件接收来自灾区孤老的准备。请记住:是接收而不是认养,接收与认养风马牛不相及也。接收是被动行为,是在有一定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法论文。譬如接受政府、企业、高收入者、知名人士(出资者)等委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而已。 至于国办福利院提出认养,不知是否与政府财政定期拨付给孤老的那笔钱是一码事儿?假如不是,请问那钱又从何而来呢?还有,就是要提防那些沽名钓誉者,因为监督的缺失,降低孤老生活水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要记住可不能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有把以上这些概念都搞清楚的前提下再来谈认养,才能真正算得上是“心牵抗震救灾,情系孤寡老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