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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书屋*正版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继承法

时间:2012-04-22 07:20来源:若尘 作者:清枫 中国法律网
动态库存|全新正版|+|附带发票|+|可货到付款|+|全场优惠,满就送|基本信息|因淘宝数量限制,尚有许多商品未上架,亲可提供商品名发货|[查询快递范围]书名: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总成(第2版)作者:王竹出版社:法律出版社ISBN装帧:平装页码:233开本:32中文:简体中文出版日期:2009年5月1日版次:第2版原价:18.00元产品标识:asinB002CQV6X0商品描述内容简介《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总成(第2版)》特点:专业:由中国人民大学民事法律专家整理编写。全面:涵盖婚姻法典、继承法典、收养法典及所有主要相关规定。易查:以法典条文为主干,以相关规定为注解,逐一对应。指引明确:逐条归纳法条主旨。内涵专业,编排精当,开本轻巧,易翻便携。课堂学习、司法考试、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便利工具。公民查阅、运用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便携途径。编辑推荐《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总成(第2版)》是王竹编写的,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结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妨碍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第七条第八条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三章收养的效力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录婚姻家庭法主要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目标序言《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一书出版两年多来,得到了广大法律同仁的认可。一版二印,销售告罄,收养。有幸能够修订二版。两年多来编者收到不少读者来信,针对提出的意见在本次修订中予以体现。借此也向广大读者表示感谢。婚姻家庭法,主要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三部分,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婚姻家庭法的完善是我国法治不断进步的缩影。婚姻家庭法具有浓厚的伦理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见非常具体的问题,而《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三部法律区区数十条文不足以应对极为丰富的现实生活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和批复,民政部也出台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实用的中国婚姻家庭法体系。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将包括婚姻家庭法部分,这是我国立法体例的一次巨大变革,在此时对中国婚姻家庭法的脉络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梳理显得尤为必要。《婚姻家庭法一本通》为法学教学辅导用书,同时也适用于大众了解中国的民事法律体系,开展普法工作。对于这一数量极其庞大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体系,编者在编选的时候遵循了如下原则:第一,本书引用《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关联法律、司法解释和法规300余部,在同类图书中最为全面。文摘有关部门和医学专家提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现在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麻风病。因此,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禁止结婚的情形中保留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删去了有关麻风病的规定。(三)关于重婚。改革开放后,一些人生活富裕了,重婚现象呈增多趋势,严重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了遏制重婚,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等。(四)关于家庭暴力。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了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作了许多补充规定,如: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法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五)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980年《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及法定婚龄和禁止结婚的条件,对违反这些规定结婚的,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在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六)关于夫妻财产制。1980年《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益多样、丰厚,财产关系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规范夫妻财产关系,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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