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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各种理解

时间:2012-02-03 10:23来源:Riddle_Lee 作者:春风化雨 中国法律网
建设用地的概念: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 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临时用地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 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施工 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土地。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 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概念: 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 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 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土地使用者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 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 用,土地。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 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哪些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 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征用哪些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 以划拟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 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tudi/tudifagui/2011/1216/58848.html。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一)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各为多少年?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的出让金、 由市、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多少比例确定? 40%。 △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些方案?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 地方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方法和用途是什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两年。相比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tudi/tudifagui/2012/0118/119842.html。 △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 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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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时间:2012-02-14 09:04来源:矛筑舟 作者:八一后补队员 中国法律网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刘玉军律师,资深交通事故律师,立足广州、面向珠三角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认定复议、伤残鉴定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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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广东省范围内司法实践一般支持5万元左右。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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