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二手房组合贷款】 【案例】 天津 我公积金是开发区的帐户有5万(农行) 妻子是市里的帐户有1.7万(建行) 准备贷款35万,妻子用公积金贷款25万,我用按揭贷款10万(组合贷款) 问题:土地。 1、还贷款时,我可以将我的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全部取出吗(5万元) 2、还贷款时,妻子可以取出她帐户中的1万吗 3、她最多可以贷款多少(因为我希望尽量用公积金多贷,按揭少贷) 4、如果本金还款,需要月收入两倍于第一个月的还款额,我估算还款额2600元,所以需要5200元的收入证明,我俩的收入总和超过可以吗,或是我的超过可以吗,还是必须妻子的超过才可以? 5、如果可以取出我的5万进行大额还款,这5万对于25万的公积金和10万的按揭如何抵冲,还是我可以任意选择抵冲公积金或按揭 【解析】 1.不可以全部取出 不过可以用于大额还款 2.不能取出你爱人的公积金帐户1万 只能每个月银行按时划走 3.公积金做多可以贷50万 组合的话 只要收入证明能够就行 4.夫妻双贷的话 夫妻加在一起的收入证明 覆盖第一个月月供2倍就行 5.大额还款 公积金的余额只能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部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