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1/22 推荐婚姻法律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多少钱一年。 (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 (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 (2)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材料: ①户口簿、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 (3)办理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人境证件; ③本人的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中国法律网频道为您整理、、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试用期辞职。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推荐阅读:>>
下一篇:
![]()
关闭
![]()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