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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西安翻译学院的通知

时间:2012-02-09 16:24来源:29312cc 作者:小义大道 中国法律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文单位:教育部

文  号:教发函[2005]69号

发布日期:2005-5-13

执行日期:2005-5-13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翻译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学院的函》(陕政函[2003]19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西安翻译学院,同时撤销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法定节假日指哪些

  一、西安翻译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西安翻译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习土地管理法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4个。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陕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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