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土地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土地 > 土地法规 >

违约金的约定和执行

时间:2012-02-13 05:07来源:陌上蝶 作者:夜深 中国法律网
悬赏 0 分 - 提问时间:2012-02-12 11:59:22

违约金的约定和执行

标签:【】 的约定和执行
《对违约金上限的限制条款已在一些司法解释中出现,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看着土地公传奇。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也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这里造成损失又如何说得清楚呢?比如:供需双方约定的商品交易,需方在收货后10日内付款,如逾期付款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但需方没有能够按合同履约,现已逾期一个月了也没能付款,结果造成了供方到期的银行贷款逾期,虽可以支付逾期利息,但从此供方被银行列入黑名单,这将给供方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造成了无法计算的损失,这个损失又如何跟需方索赔呢?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