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有30多亩农用地,村长却没有在全村人都同意的前提下转租给水泥厂,这样是否合法,请懂法的热心人帮助回答。 我来为你解答: 1、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要把耕地转为工业用地的话,必须要有严格的审批过程; 2、建议你核查一下水泥厂的审批情况,估计是非常不完备的,如果你发现他们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缺少以下任何批准文件的话,你就可以检举他们; 3、主要必备审批手续有: (1)建设单位必须持有发改委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市、县人民政府国土局批复的《建设用申请》及《工业用地许可证》; (3)市、县人民政府建设局对建设施工的审批及《建设施工许可证》; (4)占用农有地的,必须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5)申请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必须开垦新耕地赔偿原使用者; (6)工厂必须具备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局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并证》。 (7)还有发改委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局核发的《环保评审意见》; 祝你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农业用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工业用地一般需转为国有之后才可以。你说的这种情况常见,土地。但是不合法。 不合法 村民已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就在你们手上。。 不是集体用地就没有资格来处理 集体用地也是须村委会 通过才行 1.你们的土地使用证和承包合同是否到期; 2.你们村长在你们的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或者他是否得到了上级的命令等; 总之土地是国家的,谁使用,谁耕,都是事有法可依的。具体的问题,咨询律师 只做了口头协议,租期是十年,他用来盖房做商店用。 1、土地管理法并未限制农村土地的出租,但是耕地是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楼主的意思,应该是出租的宅基地,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 2、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出租,租期6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为不定期合同。双在在提前通知后(一般为1-3个月),都可以即时解除合同。 二、在这十年中,他把店转租给了丙。 如果为征得你的同意,你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你知道此事并采取了默认,则视为你同意。 三、十年到期后,我家要把田要回,可丙不还。 1、丙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基于你与乙的租赁合同,既然乙都没有了租赁权,则丙就没有取得租赁权的先行行为的权利基础,当然不应当再继续占有该土地。 2、你可以与丙在签订一个租赁合同,他交付租金,否则有权要求丙腾地走人。对于腾飞的土地公。 3、丙侵害了你的土地使用权,你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要求乡镇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出面调解处理,也可起诉。 四、我家拥有那块地的土地权,房子乙方已经一起卖给丙了,但据乙方说在把房子卖给丙时跟他说过田是我家的。 1、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成员所有,查询土地登记,确定乙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和法定的使用权人。其物权出让该土地。(这应该是丙搪塞你们的借口,即使真的有买卖行为,该行为也是无效的) 五、你该怎么办? 1、不可以强行拆除房屋,因为房屋的权属还不清楚。否则可能你们可能会涉及侵权。 2、多叫点人采取些不违法的威慑,尽量使对方早日搬出。 3、与政府、职权部门沟通,寻求他们的帮助。 3、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权属,并可以要求其损害赔偿。 4、我国实行房地产一体主意,一般实行房随地走,在合理适当补偿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取得地上物的所有权。 (责任编辑:admin) |